日前,奉贤区召开劳动关系三方联席会议第十次会议,就提高企业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积极性、进一步推进以工资集体协商为核心的集体协商工作,以及《社会保险法》实施以来存在的矛盾和问题等进行了研讨并达成三点共识。一是开展两级联创,扩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工作的覆盖面。提请区政府办公室转发修改的《关于在镇、开发区(社区)、集团公司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的通知》,作为在镇级层面开展创建工作的指导性文件。2012年起,每年开展一轮镇级创建工作,第一轮创建镇级和谐企业不少于300家,争取到2015年,全区80%的建会实业型企业进入和谐企业行列。二是注重过程管理和质量管理,进一步推进集体协商机制建设。2012年开展“集体协商质量年”工作,在完成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协议数量、人数指标的同时,更加关注协商程序合法性和协商结果的有效性,结合市人大《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执法调研检查,发挥好职工代表大会在集体协商中的基础性作用,对劳资双方协商代表进行专业培训,进一步提高协商的有效性,着力解决职工群众的“三最”问题,从源头上化解劳资纠纷,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三是继续做好《社会保险法》的实施工作。测算好镇保向社保过渡的征地农民工数量,做好政策衔接,保障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