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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上海电力检修公司签订《职业病防治专项集体合同》

  华能上海电力检修公司工会把签订《职业病防治专项集体合同》作为促进维权落实、发展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的民生工程。在起草过程中,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规定,制定由公司生产副经理任组长、部门分工负责和岗位各负其责的责任体系。公司工会还协同人力资源部、安全监察部等职能部门,对职工较为关心的接触职业危害作业人员的职业健康检查周期、岗位津贴标准、个人防护用品、劳动安全卫生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并根据协商结果作出详细、具体的规定,使《职业病防治专项集体合同》文本更好地体现主体双方平等公正、互利共赢的立法原则。日前,《职业病防治专项集体合同》(草案)经二届一次职代会审议通过,工会主席代表职工与企业法人代表正式签字盖章,并报上海市劳动保障部门审核、备案,为构建和谐企业提供法律保障。

 来源:华能上海分公司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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