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烟草工会落实《上海工会2012年法律工作要点》以及《上海烟草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要求,以宣传工会组织建设、协调劳动关系机制建设、涉及职工权益的法律法规为重点内容,全面部署开展2012年度工会法律工作。
一是以宣教培训为载体,突出工会普法针对性。组织开展《工会法》、《上海市工会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提升工会干部及职工对工会知识的知晓度;协同开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组织职工学习司纪司规,提高广大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举办法律援助队伍业务培训和职工代表《条例》培训,加强新建工会单位的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适时开展劳动法律监督工作,切实发挥工会维权维稳作用。
二是以法律援助为重点,提升工会维权服务能力。全面实行集体合同制度、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全面推进集团集体协商机制建设,确保2012年底实现已建工会组织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达到70%的目标。发挥烟草工会法律援助中心指导服务作用,通过与法院、司法局、律师事务所联动,组织专家法律咨询,解决职工“烦心事”。探索开展心理健康知识宣传、心理健康咨询以及心理健康体检等项目,创建健康、愉悦、高效的人性化工作氛围,发挥工会凝聚人心服务大局的作用。
三是以夯实基础为保障,确保法制宣传实效性。围绕“六有”,即有计划、有人管、有载体、有特色、有成效、有记录,推进法制宣传“进企业、进车间、进班组”。加强法律援助员、工会法律干部、劳动法律监督员、劳动争议调解员等工会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多渠道开展法制宣传工作,并吸收社会律师、专家学者、专业培训机构充实工会法制宣传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