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汽集团工会积极推进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签订,明确:“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的签订是一项制度性工作,从现在起到明年,两年内在集团下属企业实现100%签订;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要同相关法律法规相衔接,同集体合同相补充,同其他专项集体合同相配套”,为女职工权益保护提供机制保障、组织保障、制度保障。
上汽集团工会强调,要把握好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签订,与其他国家和市关于女职工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的相衔接,与集体合同的相补充,与其他专项集体合同的相配套;要加强调查研究,针对行业、企业发展趋势,研究女职工的特殊要求、特殊利益,使专项集体合同既符合特定性、规范性,又有企业特点,真正从机制上保护女职工权益;要抓好专项集体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尤其加强对法律法规已规定的女职工权益中一些突出问题落实、整改情况的监督,确保专项集体合同的执行严肃性和权威性;要充分发挥女职工委员会作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女职工特有优势,在企业发展中作出应有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