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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江区建筑业联合工会三项机制清欠农民工工资

  一是强化维护职能,建立沟通协调机制。采取集中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检查企业开展劳动用工、劳动合同、工资支付等内容,重点监控曾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企业,重点督促已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筑施工企业及时解决,加大信访接待工作力度,对恶意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和由欠薪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包工头进行通报,把矛盾和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二是加大整治力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严格执行《上海市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暂行办法》,施工总承包企业对农民工工资支付全面负责,日常动态监督分包企业、项目部的劳动用工、工资发放情况;严格执行劳动用工制度,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合同期限、劳动报酬、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工资支付方式及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内容;建立失信企业名单,在新开工项目中缴纳工资保证金,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三是建设守法诚信体系,建立预警处置机制。把落实《企业用工管理承诺书》制度、执行告示牌上墙制度、农民工工资发放记录公示制度作为企业守法诚信的重要考核内容;对恶意拖欠工程款、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记入《企业业绩考核手册》并进行曝光;加强企业信誉等级评价制度建设,将农民工工资清算作为项目竣工验收前置条件,有效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的发生。

  2012年,累计成功清欠农民工工资2946.62万元,清欠成功率达94%。

 来源:松江区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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