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金山区总工会成立“金山区工会职工法律援助维权服务志愿团”,向志愿团成员颁发志愿者证。
首批志愿团成员共30名,由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员、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工会兼职劳动争议仲裁员、工会工资集体协商专职指导员等工会法律工作者、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组成,接受区职工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职工、工会干部和工会组织提供法律援助。
区总工会提出,要切实发挥志愿者队伍的积极作用,做到“三个到位”,即宣传到位,让社会和广大职工了解我们这支队伍;援助到位,更好地为职工、基层工会组织服务,有效控制劳动纠纷的扩大;服务到位,要站在职工的角度维权,真正为职工服务,切实维护好职工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