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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工一仆多主 受伤按劳务关系索赔胜诉

  近期气温居高不下,空调机热水器的安装大幅增加。然而,在空调、热水器等电器行业中,因许多厂家大量交错使用一些临时工性质的推销人员和安装人员,双方一旦发生纠纷,司法机关处理起来就比较棘手。前不久,法院判决空调安装人员小赵的雇主承担责任,赔偿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8万余元。

  小赵起初在一个太阳能热水器的经销店帮人安装热水器。积累了一些关系和技术后,就自己购买工具,以计件收费的方式开始为多家热水器厂家进行安装和售后服务。

  一次,小赵经一名姓李的热水器推销员介绍,上门为一户业主安装热水器。安装过程中,他没有详细了解房屋结构就用电锤在横梁上打眼,结果钻头碰到钢筋发生反弹,导致小赵左手食指骨折,为此住院治疗13天,但左食指最终被截,司法鉴定构成九级伤残。

  事后,没有了生活来源的小赵提起劳动仲裁,仲裁部门确认其与涉案热水器经销商存在劳动关系。之后,经销商表示不服,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小赵与经销商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

  随后,小赵咨询了几位专门从事劳动维权业务的律师及法律工作者,在了解了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的区别后,小赵只好以雇员工伤为由,将经销商诉至法院,要求经销商赔偿各项损失。

  不料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庭审中经销商辩称,李某并非经销商的职工,和小赵一样,都是同时推销多家厂家的太阳能热水器。因此,小赵与经销商非劳动关系亦非雇佣关系。

  法院追加李某为第三人后,李某称自己只是一个介绍人,与原、被告均没有任何其他关系。

  法院审理后认为,小赵与经销商并未签订劳动合同,从双方每次按件计付安装费的约定来看,小赵的安装行为属于临时雇佣劳动性质,双方之间应属劳务关系。作为专业安装人员,小赵盲目操作具有明显过错,应承担一定过错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经销商承担责任。

  另外,就经销商称李某系从经销商处进货后独立对外零售并负责安装,小赵与李某之间存在雇佣关系的意见,法院认定证据不足,不予认定。

 来源:中工网--《劳动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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