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月星家居广场有限公司职代会日前作出一项决议,该公司4位职工代表分别进入公司董、监事会,参与企业决策,其中3人为外来务工人员。
“上海市职工最满意企业”、名列中国民营500强企业的月星家居广场,在发展过程中主动探索实践适合自身特点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建设。今年初,该公司在普陀区总工会、长寿街道总工会的指导下,将设立职工董、监事制度列入议程。起先,企业方存在疑虑,认为职工董事的地位难以确定,他不是投资者,在决策过程中会否“添乱”。为此,该区、街道工会会同该公司工会与公司董事长丁佐宏进行了协商,并形成共识:职工代表进入董事会参与企业决策,是实行现代企业制度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要求,能促进企业管理更加民主和科学;职工是企业主体之一,以脑力和体力投资,与企业同舟共济,创造了许多财富。职工董事本身没有股权,但可代表职工参与企业决策。经该公司联席会议协商,公司工会主席等4位职工代表被分别提名为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人选。除工会主席外,其余3名职工代表分别为江苏、四川和吉林的来沪务工人员。
日前,该公司召开职代会,全体职工代表以无记名投票表决通过了两名职工董事和两名职工监事人选。根据规定,职工董事将享有与董事会其他董事同等的权利和待遇:了解企业的发展规划、发展状况、管理现状等重大事项,参与企业决策;向董事会、监事会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代表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在涉及职工利益的问题上,如果职工董事有不同意见,有权要求董事会在充分听取职工意见或与工会充分协商后,再作出决定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