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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行业民主管理模式提高工会整体维权水平

  近年来,我区非公经济比重不断加大,私营、外资等非公企业数量不断攀升,目前,全区注册非公企业数已达到1万余家,非公企业从业职工数占全区职工总数的三分之二,全区87%的税收都来自于非公经济和混合经济。为了适应非公企业的发展要求,探索工会工作在非公企业的运行机制和活动方式,几年来,我区在大力推进独立企业职工民主管理制度建设和区域性非公小企业职工民主管理制度建设的基础上,加大了对行业职工民主管理制度的研究和推进力度,较好地摸索了适应我区行业工会维权的新路子。

  一、加快行业工会建设,夯实行业职工民主管理工作基础

  我区推进行业职工民主管理“2+X”模式,是源于我区非公企业发展的现状。这几年来,入驻我区的部分非公企业呈现出了企业规模相等、行业特征明显、从业人员集聚、维权亟待深化的四大特点。为此,区总工会审时度势,一方面,继续巩固夯实我区原有的三大类非公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基础,实行两大维权制度的有机衔接,并有序推进职工董监事制度和区域性“四轮联动”机制。另一方面,我们从实际出发,不断强化行业工会的组织建设,进一步夯实了行业职工民主管理的工作基础。

  从2002年起,我们本着成熟一个组建一个的原则,先后建立了餐饮、大卖场、物业管理、集贸市场、化工、纺织、市容环境和驻沪建筑施工单位等8个行业工会。之后,针对餐饮行业和物业管理行业逐步在全区9个街道、镇壮大发展的实际,在全区9个街道、镇全部建立了餐饮行业工会分会和物业管理行业工会分会。目前,全区已拥有8家行业工会,18家行业工会分会,覆盖企业近2千家,从业人员5万余人。为了加强对行业工会的服务、指导,推进行业工会建设,2005年7月,我们在区总工会增设了行业工会工作部,负责指导全区行业工会工作和推进职工民主管理工作。2006年1月,在全区9个街道、镇总工会中增设行业工会工作部,强化各街道、镇总工会在推进行业工会工作和职工民主管理工作中承上启下的关键性作用,实现两级行业工会力量整合,上下联动。行业工会的发展和行业工会二级工作平台的搭建,为我区进一步开展行业工会工作和推进“2+X”模式,提高各行业的职工民主管理工作水平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强化行业职代会制度建设,推动职代会与其他制度的有机整合

  在行业工会不断发展的前提下,我们从两个方面入手,全面推进行业职代会制度建设。

  一是明确二级建制,注重上下联动。我们制定下发推进行业职代会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8类行业都必须从本行业的实际出发,按照职代会的规范要求,建立行业职代会制度。经过努力,区一级的7个行业工会和9个街道、镇的18家餐饮、物业管理行业组织全部实现了职代会建制,并按规定的要求,分别制订实施了《职工代表大会试行办法》。截至目前,全区建立二级行业职代会制度25家,覆盖基层企业1941家,近4万职工受益。在此基础上,我们将职代会制度向基层企业延伸,对凡符合独立建制条件的企业,都要求建立职代会制度,并在遵循行业职代会规则的基础上,制订适应企业实际的职代会制度规定。对由于客观原因,不具备单独建立职代会制度条件的企业,则要求建立与企业相适应的劳资恳谈会、民主共商会等形式,开展民主管理。行业和企业两级民主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联动,为我区协调行业劳动关系,推动行业经济发展,促进企业效益提高,保证职工的政治民主权利和经济民主权益奠定了扎实的制度基础。

  二是明确职权任务,注重制度整合。几年来,我区行业职代会坚持三年一届和每年一次会议的规定,同时明确,行业职代会的主要任务是组织职代会代表定期听取行业有关劳动关系状况报告,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组织职代会代表就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集体合同草案等相关事项审议共决,并按程序监督这些事项的有效落实;组织职代会代表围绕行业和企业发展,开展合理化建议活动,为促进行业和企业的发展献计献策。在此基础上,我们根据非公企业发展的特点,拓宽思路,大胆实践,探索经营者和劳动者共商共决的职代会模式,探索职代会制度、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劳动争议调解机构的整合联动。操作上,一是行业职代会代表由30%的经营者代表和70%的职工代表构成,职代会中将经营者和劳动者双方代表划定为两个不同的选区,选出平等协商的双方各自代表。同时,还选出劳动争议调解机构的双方代表。二是重视征集职代会代表对劳资协商议题的意见和建议,每次在劳资协商之前,我们都开展职代会代表的议题议案征集活动,增强劳资协商的民主性和科学性。三是遵循《劳动法》《工会法》的规定,组织职代会代表认真审议经过劳资双方协商代表谈判达成的集体合同文本草案,并严格履行表决程序。四是将职代会的决定决议和集体合同签订的内容作为劳动争议调解机构评判的依据。通过职代会制度与工会其他维权制度及劳动关系协调制度的有机整合,有效地促进了行业职代会的运行质量。

  三、强化工资谈判为核心内容的平等协商制度,注重发挥职代会专门委员会的智囊作用

  行业平等协商制度,是我们与行业职代会制度同步推进的重点制度。通过《行业集体协商试行办法》、《行业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等文件的制定下发,强调要依托行业相似性、可比性的优势和特点,推进以工资谈判为核心的行业平等协商制度建设。目前,区属7个行业工会和街道、镇的2类18家行业组织,已建立了平等协商制度,经过协商谈判,全部签订了行业集体合同。我们从中选择出10份行业集体合同和10份工资协议作为指导范本,更好地指导各行业进一步做好这项工作。我区8个行业工会的企业大部分是非公企业,规模较小,为资本积累初始期的小型或微型企业,在这些企业中,由于劳动定额偏高而引发的超时加班加点现象和通过大量延长工作时间才能达到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时有发生,成为侵害职工利益的主要诱因。立足这样的区情,我们在推进平等协商中,在内容上,注重突出工资报酬、劳动定额两个重点,在方法上,注重发挥好行业劳动工资、劳动定额标准研究指导专门委员会的智囊作用。

  我们根据行业工种相通,岗位相近的特点,着力推进以工资报酬为核心的行业性工资协商谈判,制定行业劳动工资标准指导线。如我区非公餐饮行业比较发达,具有一定规模的饭店酒家400余家,外来进城务工人员近万名,区非公餐饮行业工会在参考当年上海市劳动局颁发的《全日制工作指导价位》,广泛调研,拟定了厨师长、烹饪师、大堂服务员、切配工等行业内16个主要工种岗位最低工资标准,并将其作为议题,提交区餐饮行业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协商通过,纳入《普陀区非公餐饮行业集体合同》条款。纺织行业在集体合同指导文本中明确了纺织行业服装设计师、服装制板师、缝纫工等通用岗位的最低工资标准。此外,大卖场行业和各街道、镇的餐饮行业也通过协商,分别把理货员、收银员、服务员等十几个行业通用岗位的最低工资标准列入集体合同。通过加大行业工资谈判力度,我区大部分行业的最低工资标准都在原有基础上得到提高,有效地维护了职工群众的切身利益。

  我们根据行业工序相近、工艺相通的特点,着力推进以完善行业劳动定额为重点的行业性平等协商,使职工在法定的工作时间内完成每月定额任务的工资不低于企业工资标准。如普陀区纺织行业140余家服装企业,有职工5000余人,我们选择了男式西裤和男式长袖衬衫这两种服装款式为试点,拟定了相关工时劳动定额指导标准,提交纺织服装行业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进行协商,形成了包括105道工序的《普陀区纺织服装行业工时劳动定额指导标准》,下发到行业各个相关企业推行,成为签订集体合同和专项集体合同的重要协商议题和合同条款。

  为了提高协商质量,促进行业劳动工资标准和劳动定额标准的科学合理,我们建立了由行业工会、行业协会、企业行政负责人、劳动工资专门人员和职代会民管小组成员组成的行业劳动工资和劳动定额标准研究指导委员会。指导委员会充分发挥了智囊团作用,指导协商内容,认证协商标准,交流汇总相关信息,总结交流工作经验,收集掌握行业劳动用工动态,推动行业劳动工时和定额标准的出台。职代会专门委员会广泛而深入的参与,为行业的集体协商提供了强有力的工作支撑,增强了我区行业集体谈判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强化劳动法律监督检查制度,促进协商共决事项的落实

  我们感到,通过平等协商和职代会制度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谈判和共决固然重要,但督促这些事项的落实同样重要。因此,充分运用工会资源,整合社会力量,加强执法检查,督促企业履行劳动法律法规,促进劳资谈判、职代会共决事项的落实,成为我们努力推进的又一项工作。我区各行业工会加大了与劳动保障、工商、税务、建管办和行业协会等部门通力合作的力度,充分利用各种机会积极推动和参与劳动法律法规的联合执法检查。在检查中,我们努力把握这样四个环节:一是注重职工代表的参与关。积极将各行业的职代会代表吸纳到执法检查的队伍中,使他们成为执法检查的主体之一,共同监督企业的劳动用工行为。二是注重执法内容的审核关。积极将平等协商的结果、集体合同的内容和职代会审议共决的事项,作为执法检查的重要内容,并作为企业是否规范用工的评判依据。三是注重执法过程的整改关。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们积极会同执法检查的相关部门,联合督促企业整改,同时,建立相应的跟踪回访制度,防止企业在执行过程中巧装门面,弄虚作假。四是注重对职代会的报告关。每次劳动执法检查的情况都会形成各行业劳动关系状况报告,提交行业职代会讨论审议。通过四大环节的把握,强化了劳动法律监督检查制度在监督企业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促进平等协商、集体合同、职代会等工作内容落实方面的独特作用,从而较好地维护了我区良好的经济发展形势,促进了劳动关系的进一步稳定和谐。

 来源:普陀区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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