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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贤区出台“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评定实施方案

  日前,奉贤区劳动局、区司法局、区总工会、区企业家联合会联合出台奉贤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定实施方案。该方案分别明确了奉贤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评定目的、评定范围、评定标准、评定步骤、命名方式、后续管理等内容。实施方案规定“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评定标准分别从劳动合同、规章制度、劳动保护、工资支付、工资增长、社会保险、民主管理、工会工作、文化教育、稳定工作等十个方面,综合考察企业的劳动关系和谐程度。同时规定首批被评为奉贤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单位,于次年由创建领导小组组织力量进行复查。对未能保持评定标准,出现拖欠职工工资、社会保险,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和群体性事件,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等情况的企业,将取消其称号,并予以通报。

 来源:市总工会-奉贤区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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