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以来,嘉定区总工会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的“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要求,按照全国三方和全总的文件精神,结合嘉定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在区委的大力支持下,以机制创新为核心,以维护职工权益为重点,以促进企业发展为目标,扎实推进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以下简称创建活动),有力推动了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双赢、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的建立,有效促进了职工权益的实现和企业的健康发展。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主动协调,努力形成创建活动工作格局
2007年初,针对我区劳动关系的状况,根据全总、市总的有关工作要求,区总工会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本区开展创建活动的基本思路,并会同区劳动保障局、工商联等区劳动关系三方协调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进行反复讨论协商,制定了《关于嘉定区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于2007年4月由区政府办公室进行了转发。同时,我区成立了由区政府分管区长任组长,区劳动关系三方主要领导为副组长,有关职能部门参加的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各街镇(委局公司)也结合各自实际制定了开展创建活动的工作方案,建立了组织领导体系,从而在本区形成了“党委重视,政府牵头,三方推进,各方配合,企业和职工积极参与”的创建活动工作格局和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
1、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我区各级党委政府和工会组织普遍认识到开展创建活动,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对于促进企业和谐,实现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是一项治标治本的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2007年4月29日,我区召开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动员大会,对全区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进行了动员部署。2007年7月,区委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和谐嘉定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要通过五年努力,使全区80%的在地规模企业创建成区、镇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使创建活动成为区委、区政府重点推进的工作任务。经过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2007年首批参加创建活动的企业394家,经区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考核验收,有163家企业受到区人民政府的命名表彰,被授予“嘉定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称号,今年启动创建活动的企业达521家,使创建活动取得了良好开端。
2、建立领导体系,实现上下联动。全区各有关部门自觉把创建活动摆到重要位置来抓,认真研究、稳步推进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的创建工作。各级党委、政府积极落实工作责任,发挥了主导作用。各单位通过建立创建活动领导小组会议制度、领导小组成员联系创建企业等工作制度,跟踪分析创建活动情况,研究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有效推动了创建活动的开展。各企业也积极落实创建活动各项工作要求,成立了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或工作机构,制定了实施计划,明确了目标任务,切实有效开展创建活动。作为主要责任单位,区总工会、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商联以及各街镇总工会、劳动保障所等从自身职能出发,积极履行工作职责,分别建立了工作协调机制,相互配合,形成了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在三方推进的过程中,本区各级工会组织主动承担责任,积极推动创建活动的开展,受到了区委、区政府的充分肯定,今年,区委把开展创建活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列入重点工作督查项目,明确责任单位是区总工会和劳动保障局,反馈单位是区总工会,进一步强化了工会在创建工作中的地位。
3、健全工作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创建是一个长期艰巨的过程,必须建立一系列有效的工作制度作保障。围绕创建目标,我们在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上下功夫,为推进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一是建立与企业的沟通交流制度。我们在推进工作中突出企业的主体作用,建立了区镇工会联系创建企业制度,加强对企业创建工作的指导,并通过召开创建工作推进会和恳谈会,加强和企业行政的沟通交流,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二是建立了创建工作的通报制度。工会定期向各级党委政府以及各类企业通报推进情况、典型企业的好做法,起到了推动和促进作用。三是建立考核评审制度。我区注重抓好考核的三个工作环节:企业定期申报、街镇(系统)组织初检、区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进行检查验收,并对拟评定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单位,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每年4月进行命名授牌。区总工会把创建活动列入工会工作的重中之重,建立了相关工作的考核制度,将创建活动列入区总工会九项量化考核指标,把创建活动与创建先进职工之家、星级职工之家相挂钩,激发了基层工会的创建积极性,同时建立了区总机关创建活动的分工责任考核制度,激发创先争优的工作动力,并通过“双过半”立功竞赛活动等措施,推进创建活动步步深化。四是建立创建活动的督导制度。我区建立了由区政府牵头,政府各职能部门、工会参加的创建活动督导制度,由区政府领导带队组成督导组,到基层了解情况、指导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创建活动的健康发展。五是建立典型培育制度。区、镇两级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注重发现典型,培育典型,宣传典型,发挥典型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确保创建活动持续、深入、有效地开展。
二、扎实推进,切实落实创建活动工作要求
各级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对创建活动进行整体规划的基础上,明确年度创建工作重点,紧紧围绕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突出创建活动核心内容和关键环节,扎实有效地推进创建活动。
1、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工作氛围。我区广泛宣传创建活动的目的意义、目标任务和创建标准,使创建活动真正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理解和大力支持。各单位把创建活动重点放在调动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与主动性上,注重引导企业经营者树立“互利双赢、共同发展”的理念,关注企业发展的人文环境和生态环境,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作为企业自身发展的内在动力,融入到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注意教育职工正确处理企业发展与自身利益的关系,树立“企业发展我发展”的意识,增进劳资双方的双向理解,营造企业行政和职工共同关心、共同参与创建活动的良好氛围。区总工会尤其注重发挥社会舆论的主导作用,在我区范围内广泛发放宣传手册、张贴宣传海报、悬挂宣传条幅,在嘉定电视台播出专题报道,在嘉定门户网和嘉定报等媒体进行宣传,还专门制作了大型户外广告,设置在沪宁高速、沪嘉高速和嘉定主城区,有效发挥了宣传引导作用。
2、加强培训指导,夯实工作基础。我们提出了“各级工会干部要成为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行家里手”的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创建活动的核心内容和关键环节,组织操作程序和重点工作的培训,各街镇总工会和相关委局公司工会也按照区总下发的《创建工作指南》和《创建工作台帐》、围绕创建标准,对所属创建企业进行培训工作,与此同时,区镇两级工会深入创建企业,加强分类指导,对工作基础比较好的企业,侧重于帮助企业完善巩固提高,形成长效机制,对工作基础比较薄弱的企业,侧重于帮助企业解决突出问题,通过自身努力达到创建标准的要求,取得了明显成效。
3、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在区委的领导下,区镇两级工会通过与政府的联席会议制度或三方协调机制,明确了政府及各职能部门、工会在创建工作中的具体职责,形成了共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各部门之间既有分工,又有合作,对街镇创建工作起到了示范和推动作用,使企业感受到开展创建活动不是某个部门布置的工作任务,而是党委、政府主抓的重点工作。各级党委政府和工会不断增强推进创建活动的责任意识,切实加强对创建活动的领导。各级创建活动领导小组不断建立健全创建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工作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创建活动中发现的问题,总结摸索符合本地区(单位)实际的工作方法,努力提高创建活动的工作层次、工作质量和社会影响,实现企业劳动关系的持续改善与和谐程度的不断提升。
三、积极探索,不断提高创建活动工作水平
今年以来,我们把解决影响企业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实现劳动关系和谐发展作为工作重点,积极探索促进创建活动深入开展的有效方法,制定了《关于2008年嘉定区深入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的意见》、《嘉定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工作规则(试行)》和《嘉定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等一系列文件和工作措施,为进一步提高创建活动工作水平奠定了基础。
1、突出互利共赢,拓展创建活动内容。我们充分发挥创建活动综合效应,积极探索和推行具有本区特色的创建活动“5+X”工作模式,以重点工作的推进带动其他工作的开展,使创建活动更好地体现了“维护职工权益,促进企业发展”的原则。“5+X”工作模式即在全面执行劳动合同制度、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职工(代表)大会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以及建立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的基础上,着力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和职工队伍建设,一方面根据企业自身实际,组织开展和谐文化、关爱员工、劳动竞赛、社会责任等方面的特色活动,一方面广泛动员职工参与创建活动,增强职工对企业的责任感,教育引导职工立足岗位、勤奋工作,为企业发展建功立业,着力营造“企业关心职工权益,职工关心企业发展”良好氛围和“共建、共享、共赢”的工作局面,实现企业和职工双赢的和谐环境。
2、加强改进深化,巩固创建活动成效。区总工会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微观上加强指导、要求创建企业针对薄弱环节不断改进提高,宏观上对创建活动整体的工作内容、工作措施等进行深化,引导企业扎实有效地开展创建活动,使创建过程成为不断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的过程、有效促进企业和职工互利共赢的过程、增进社会和谐的过程。改进工作主要是通过对照创建标准,查找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方案,落实工作措施,为深化创建活动明确目标、提供对策、增强效果。深化工作主要是在开展改进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创建工作内容,全面落实创建标准,提升劳动关系和谐程度,并通过加强动态管理,配合、指导街镇对拟上报区镇两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单位进行跟踪指导,帮助其克服薄弱环节,巩固创建活动成果,使创建活动长期健康发展。
3、强化工作措施,增强创建活动活力。为了促进我区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区总工会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的重视支持,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激励企业积极开展创建活动,不断扩大创建活动的覆盖面。今年4月,经区长办公会议研究,我区制定了《关于促进嘉定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的若干措施》,进一步明确了本区创建活动的激励约束措施。其中,获得“嘉定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称号的企业,在无举报或投诉前提下,区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工商部门、税务部门、卫生监督部门两年内免于常规巡查;从今年起,区政府从连续两年保持“嘉定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称号的企业中评选“嘉定区劳动关系和谐模范企业”,并进行命名授牌,为企业负责人颁发“和谐劳动关系优秀企业家”证书;获得“嘉定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称号的企业,若发生严重拖欠职工工资、不执行劳动合同等严重违反《劳动合同法》和创建标准的情况,经调查核实,由区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取消该企业的“嘉定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称号,并向社会公布。
企业劳动关系的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各级工会组织在推进创建活动中承担着重要责任,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我们将进一步增强做好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总结经验,积极探索实践,扎实稳步推进,使创建活动真正形成“企业行政有创头,工会组织有劲头,职工群众有甜头”的局面,让和谐劳动关系成为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城市名片”,为建设拥有雄厚经济实力、具有持续创新动力、富有独特城市魅力、社会和谐人民安康的“汽车嘉定”做出新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