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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机制 创新方法 不断推动和谐企业创建工作深化发展

  2006年以来,徐汇区总工会根据全国和市有关创建工作的目标任务要求,将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工作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载体,建立三级网络,实现三个强化,推动三个结合,进一步促进了我区劳动关系的和谐健康发展。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构建三级网络,不断健全组织领导机制

  随着徐汇现代化一流中心城区建设的不断深入,区域内经济组织形式呈现出多元化的趋势,既有相当数量的国有(控股)、转改制企业,也有总量排名中心城区第一的总部企业和大量外资公司;既有落户在漕河泾开发区内的生产密集型企业,也有集中在商业圈内的大量商业、餐饮服务企业;既有分布在商务楼内的办公型公司,也有散落在居民区内的个体经营单位,用工形式多样,劳动关系的问题比较突出,劳动争议数量始终位列中心城区前列。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已成为解决当前经济社会领域诸多矛盾的现实需要,成为工会工作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为此,区总工会以《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的意见》的制订、下发为契机,主动争取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与支持,在原有区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的基础上,建立了由区委分管领导亲自挂帅,副区长、区总工会主席任副主任,区工商联、外商投资企业联合会等单位共同参加的劳动关系协调工作指导委员会,作为和谐企业创建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和协调全区创建活动,办公室设在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时,在各街道、镇、系统一级和集团公司一级,建立健全了与区层面相对应的、由街道、镇、系统、集团公司党委书记牵头的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委员会,作为该层面创建活动的领导机构,落实具体创建目标和实施计划。从而在我区形成了纵向为区、社区、集团公司三级,横向由多家单位组成的工作网络,日益完善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依托三方、工会运作、各方协同、企业和职工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为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障,为创建活动提高质量、扩大影响、增加实效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坚持三个强化,不断完善创建工作机制

  1、强化宣传引导,提高创建工作的广泛性。为更好地推动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在创建活动初始,针对社会各方知晓度和认同度还不高的情况,区劳动关系协调工作指导委员会在2007、2008年专门召开了和谐企业表彰、动员大会,层层进行宣传发动。区总工会编印了宣传提纲和百家和谐企业典型事例汇编,通过《徐汇报》、区总工会网站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和谐企业创建目的意义和先进典型。同时坚持引导为主,实行分类指导。对于国有、改制等企业,主要围绕深化企业现代管理制度、完善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等方面,组织讲座、进行专题讨论;对于大量非公企业,着力在规范执行劳动法律法规,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进行引导,激发他们自觉参与到创建活动之中,逐步达到和谐企业标准。目前,全区国有(控股)、集体企业创建率达到95%以上,非公企业的创建率达到45%。

  2、强化考核标准,提高创建工作的科学性。我们在深入调查研究,掌握有关法规政策,认真总结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参照全总《关于深入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的意见》提出的“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基本评选标准,结合本地区的实际,在2006年初制订和下发了《徐汇区关于进一步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有关劳动合同签订和履行、工会组织建立及协商机制建立和履行、企业规章制度的制订和履行、劳动法律法规执行、劳动保护及安全卫生执行等五大方面11项指标作为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量化标准。在创建活动中,强调用人单位要对照标准完善规章制度,对“两个合同”、工资收入、职代会、厂务公开、安全生产等方面不达标的实行一票否决,从而使创建活动一开始就体现高标准、严要求。今年初,我们又根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对创建标准及时进行了修订,如明确企业制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后,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平等协商一致确定。从而使标准既围绕现实工作重点,又顺应时代发展的要求;既全面反映企业劳动关系各方面的内容,又有所侧重,便于解决当前存在的主要矛盾和问题;既具体明确,有刚性规定,又简便易行,便于操作。

  3、强化评审流程,提高创建工作的规范性。创建活动能否得到广大企业和职工的积极响应,顺利开展起来,并取得预期效果,与创建活动程序是否严格规范有直接关系。为严格规范工作程序,杜绝人为因素,减少工作误差,确保创建活动的质量,结合我区实际,建立了创建评审工作的五项工作制度。1)定期申报制度。各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委员会、各级工会组织和区劳动协会在每年1月启动申报程序,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向区劳动关系协调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申报“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称号。2)评估审核制度。我们严格按照自查、申报、考核、评审、命名五步程序进行评审。所有申报单位的材料均经区劳动监察大队、仲裁委员会、社保中心等职能部门及区总工会等相关部室流转,进行书面审核,今年就对其中一家被劳动监察部门处以行政处罚的候选企业予以了一票否决。同时,根据有关评审检查工作制度的规定,成立了由区和社区、系统、集团公司劳动关系协商工作委员会成员组成的检查评审组,由各社区、系统、集团公司检查小组开展自查,区检查小组进行了抽查。对自查和抽查中发现存在的问题,都通过书面反馈提出了整改的建议和期限,从而切实帮助候选单位进一步完善了工资集体协商、职代会等各项制度。为确保评选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还通过区总工会网站等媒体进行了公示。3)检查复核制度。区劳动关系协调工作指导委员在每年三季度对已获得“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称号的企业组织复查,对于弄虚作假或严重背离创建标准的、发生重大劳动纠纷和侵犯职工权益状况的企业,进行通报并撤销其命名。4)信息管理制度。区劳动关系协调工作指导委员建立了和谐企业信息档案系统,加强动态管理,并探索与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相衔接,完善企业社会责任体系建设的相关内容,将和谐企业作为各类企业评先的基础性条件,即将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选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前置性的评先工作,其评选结果直接与星级诚信企业、文明单位、职工最满意企业等评先工作相挂钩,实行一票否决制。5)创建工作责任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各级组织机构、各组成单位的工作职责,各级工会组织作为具体操作部门,负责推进企业各项民主制度建设指标的完成,并做好申报、备案受理、和谐企业资料建档立卡等基础性工作。劳动部门负责企业劳动管理指标的完成情况,并对其进行抽查、复查。工商、税务、监察等部门负责指导、督促企业依法经营。

  三、推动三个结合,不断提高创建工作实效

  1、推动创建工作与依法维权机制建设相结合。我们抓住劳动合同、集体合同与职代会三个关键环节,研究制定了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三年行动计划,对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签约率和履约率以及职代会制度的建制率提出了明确的任务要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推进了三大制度的建设。1)劳动合同制度建设。一是加大对工会干部的培训力度,通过开展广泛的“送法律进社区、进楼宇、进企业”活动,切实提高了工会干部依法指导职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意识和水平。二是规范合同文本,区总工会与区劳动保障部门商讨,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对劳动合同示范文本进行了修订,并下发至各级创建工作领导机构,促进企业依法规范劳动合同管理。三是加大监察力度,结合市、区有关专项活动,区总工会会同区劳动保障部门等相关单位,针对违规用工、非法职业中介、欠薪欠保、不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等违法行为,开展多次专题检查。据统计,目前,我区劳动合同的签订率达到了95%。2)集体合同和职代会制度联建。一是加强分类指导,对于区属经营生产正常的国有及其控股企业,要求全面建立职代会制度、实施厂务公开、签订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同时不断深化工作制度、创新运行模式、拓展工作内容;对于非公企业,要求结合实际,通过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协商等多种方式进行覆盖,同时注重培育挖掘先进典型,以点带面。例如湖南街道区域内的铭源实业集团公司建立了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的多级职代会制度、实现了民主管理的三个转变,为民营企业规范民主管理工作探索了新路子。又比如天平社区总工会积极探索区域、行业、企业三级民主管理新模式,为社区总工会开展民主管理工作创造了新经验。二是规范操作程序,我们根据相关法规政策文件的规定,制定、修订并下发了区域性、行业性和企业召开职代会、开展集体协商的操作流程、协议参考文本等,帮助基层准确把握民主程序和规定内容。三是实现互动推进,即将职代会建设与集体协商机制建设紧密联系在一起,明确职代会作为集体协商中的必经程序,必须在职代会上选举产生协商代表、通过集体合同草案和报告合同执行情况。同时明确审议和通过区域性集体合同是区域性职代会的重要职能,促进了区域性职代会的顺利运行。目前,我区职代会建制率和集体合同的签订率分别达到了70%和81%。

  2、推动创建工作与解决职工“三最”问题相结合。要使创建活动发挥出应有的作用,保持长久的生命力,关键是要突出重点、讲求实效,推动解决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一是突出收入分配这一劳动关系的核心问题,积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加强分类指导,在实行计件制的企业中通过开展集体协商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在国有(控股)和集体企业中推动企业通过集体协商建立健全劳资双方参与的工资决定机制和科学合理的工资增长机制。在非公企业中通过集体协商建立工资支付保障机制,使创建活动真正体现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的要求,达到共建共享和谐社会的目标。目前我区工资集体协商覆盖的劳动者人数已达到7.2万人,实现了全年目标的81%。二是强调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维护,我们在和谐企业评选标准中特别增加了农民工权益维护的标准,并作为和谐企业评选的加分条件,促进各类企业更加关注农民工权益维护工作,推动实现同工同酬,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三是推进企业文化建设、帮扶救助体系建设,在三高群体集中的外资、高科技企业中,文化建设成为和谐企业创建的重要内容,通过建立具有普遍认同感的企业文化进一步促进职工的主体意识和团队意识,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创造力。同时,在经营情况比较困难的转改制企业中,通过建立企业广覆盖的帮扶网络和多渠道的帮困资金,为困难职工群体提供必要的帮助,实现劳动关系的和谐。

  3、推动创建工作与促进工会组织自身建设相结合。一是推动工会组建工作,我们将工会组织的建立作为和谐企业评选的首要必备条件,从而推动一批非公企业加快工会组建的步伐,区总工会通过与区劳动协会的沟通,将和谐企业的创建同劳动关系诚信单位星级示范企业的评选进行并轨,从而使协会中部分尚未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纷纷要求尽快建会,在非公企业中发挥了示范效应。二是增强基层工会组织活力,各基层工会将创建和谐企业作为开展企业工会工作的“牛鼻子”,将工会各项重点工作全面推动起来,促进了基层工会组织切实“转起来、活起来”。三是提高工会干部自身素质,由于和谐企业的创建工作对于工会干部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提出了新要求,通过加强对工会干部法律素养、业务知识和谈判技巧等方面的培训力度,促进各级工会干部成为适应新形势要求的复合型人才。

  我区开展和谐企业创建活动,虽然已取得初步成效,但与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满足职工群众的需求和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我们将根据此次会议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完善组织机制,创新工作载体,增强工作实效,努力将和谐企业创评工作打造成工会工作的品牌,着力解决影响劳动关系和谐的主要问题,推进建立新型的社会主义和谐劳动关系。

选稿:徐汇区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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