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权益维护 >> 民主管理 >> 正文
金山区总工会多措并举推进创建和谐劳动关系

  一是三方协调,推出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指导意见。区总工会协调召开区劳动关系三方协商会议,研究制订《金山区关于开展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开展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区域范围和重点,并进一步落实三方工作职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加强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管理和监督;区总工会注重行业工会组织建设,健全和完善行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区企联积极推进基层企业代表组织建设,培训企业方协商主体。二是主动依法要约,着力提高工会集体协商能力。区总工会明确要求企业工会在获悉企业因生产经营困难而作出停工、停产、裁员、减薪、调整福利等直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决定时,应第一时间依法主动提出书面集体协商要约,并向上级工会和地区劳动保障部门报告。各级工会在推动“1+X”模式的基础上,以集体协商为重点,不断规范、完善女职工权益保护等专项集体合同。2009年新签续签企业53家,覆盖职工14172人。三是职代会达标创优,深化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区总工会日前发出通知,在全区已建职代会的公有企事业开展职代会达标创优活动,在达标基础上,职代会各种工作制度完善、各项职权全面落实、职工提案落实率达90%以上、促进廉政建设和干部管理效果明显、厂务公开成效显著、推进职工民主管理有新举措有成效的,可参加先进职代会评选,年内区达标职代会要达60%。四是建立劳动纠纷处理新机制,拓宽工会社会化维权渠道。区总工会联手区人民法院、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司法局成立“劳动纠纷联合调解中心”,实现人民调解与企业调解、仲裁调解、诉讼调解的有机衔接,形成多方参与、合力调解的工作格局,及时有效地处理劳动纠纷,有力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维护职工队伍和企业稳定。

 来源:金山区总工会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