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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上海市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会议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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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3日,2010年上海市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会议召开,全面部署2010年上海市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市厂务公开领导小组副组长陈豪主持会议并指出,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推动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不断深化发展;要加强调查研究,不断增强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在突破和创新上求实效;党委要加强领导,工会要积极发挥作用,协助党政组织推进厂务公开民主管理,不断提高职代会的运行质量,强化职代会的各项工作制度。

  副市长、市厂务公开领导小组副组长沈晓明指出,要丰富厂务公开内容,在职工关注的热点问题上求深化;要完善群众监督机制,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要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长效机制;要拓展职工参与渠道,夯实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群众基础。

  会议下发《2010年上海市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要点》,明确2010年,本市将强化领导干部向职代会述职述廉制度,制定上海贯彻实施中办、国办文件的指导意见,规范廉洁自律报告的内容和相关程序,严格要求领导干部定期向职代会报告,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职代会民主评议结果将作为奖惩任免的依据。年内,市厂务公开领导小组将组织专项检查。《要点》明确,在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中,要严格规范企事业单位转改制过程中的民主程序,坚持做到“三个必须”,即企事业单位的改制政策、改制方案、资产评估、债权债务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等重大事项,必须及时向职工公开,接受职工监督;必须依法规范、全面落实职代会对企事业单位改制方案的审议权和对资产的监督权;凡企事业单位转改制方案中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提交职代会审议通过,以切实保障职工的民主权利和经济利益,确保“转方式、调结构”平稳推进。《要点》明确,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将企业工资标准和结构、劳动定额标准和计件单价标准、工资支付办法、职工基本福利项目以及企业年金等作为工资集体协商的重要内容。要坚持将薪酬分配制度和分配方案、集体合同草案、工资专项协议草案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表决。要严格按照“有人管、有方案、有程序、有挂钩、有考核、有监督”的“六有”原则,规范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的收入;要处理好经营管理者收入增长与职工收入增长的关系,职工收入不增长,经营管理者收入不得增长。要规范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的民主程序。

  会议还表彰了39家上海市推动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先进单位,161家上海市职工最满意企(事)业单位和128位上海市职工信赖的经营(管理)者。

 来源:市总工会民主管理部、市总工会新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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