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市总工会召开2011年首次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全面解读《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并部署落实宣传贯彻《条例》的主要任务。市总工会党组中心组成员、机关干部、市总工会直管单位处级以上干部以及部分区县局(产业)工会的民管干部近200人参加学习。
市总工会党组副书记、副主席肖堃涛主持学习会。他指出,《条例》的出台和贯彻实施是上海工会2011年的一项重要工作,市总机关各部门、各直管单位、各区县局(产业)工会要以中心组学习、部门学习或自学等方式组织广大干部和职工认真学习《条例》,同时要积极收集、反馈基层工会组织在实施过程中产生的一些问题和情况,群策群力,同舟共济,共同为《条例》的贯彻落实开好局、起好步作出积极的贡献。
他要求各级工会要统一思想,深刻认识新形势下贯彻《条例》的重要意义。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协调劳动关系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贯彻落实好职代会制度,充分尊重职工的民主权利,就能起到积极引导职工理解、支持和参与改革的作用,使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的保障,企事业单位发展得到有力的保证。因此,贯彻落实好《条例》,对于维护职工队伍稳定、维护社会稳定,促进上海经济社会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市总机关干部、市总各直管单位、各区县局(产业)工会要不断增强新形势下学习《条例》的自觉性,不断增强推动《条例》贯彻落实的主动性。
他指出,各级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要增强合力,努力推动《条例》的贯彻落实。要加强自身学习,准确理解和正确把握《条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和政策文件的内容,不断提升自身的维权能力和指导服务水平。要强化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提升社会各方对《条例》的关注度。要工作联动,资源共享,形成叠加效应。如,推进“两个普遍”如何与推进职代会制度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工会开展、工会参与的各项评比表彰活动如何同“两个普遍”、职代会制度建设结合起来等等,形成工作合力和叠加效应。
他强调,要加强调研,及时研究解决贯彻《条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条例》中的亮点,也是《条例》贯彻落实中的难点和热点,一方面要大力推动《条例》的贯彻落实,另一方面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总结和推广基层工会工作的鲜活经验,努力提升上海工会工作的整体水平。
会上,市总工会副主席茆荣华作了《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的法律保障——<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解读》专题报告,从《条例》立法的时代背景、立法过程、立法难点与热点、《条例》制定的总体思路、框架结构、适用范围以及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职工代表、组织制度、议事规则、工作机构等方面对《条例》进行了全面而详细的分析。茆荣华表示,市人大、市总工会正在制定《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实施细则》和《关于贯彻职代会条例,巩固深化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编写出版《<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释义》,年内计划培训3期约500名师资,3年培训50万职工代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