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教代会代表的竞选。所有教代表必须经竞选产生,代表候选人的产生包括自荐、他荐和组织推荐三种方式,以自荐为主;代表选举时,候选人必须做竞选演说,由教职工以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正式代表,将“要我做代表”转变成“我要做代表”。二是加强教代表培训工作。编写《长宁区教育系统教代会代表培训材料》,让教代表了解我国职代会制度的法律地位及其发展,以及教代会的性质、任务、职权、组织制度和程序等;经常开展教代表日常培训,帮助代表们了解教育改革发展的形势和要求,学习相关政策和规定,提高代表们的履职能力和水平。三是代表述职评优。每年开展教代表述职活动,就一年来履职方面向选区内教职工报告工作,并推荐出校优秀教代表,名额不超过本届代表总数的20%,由学校召开教职工大会表彰;区教育工会评选产生区优秀教代表,并进行公示听取教职工意见,名额不超过本届代表总数的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