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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国资工会健全职工民主管理体系

  一是推进贯彻落实《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以《条例》颁布为契机,加强对职工代表培训,通过建立职工代表动态业绩档案、实施职工代表征求意见和述职制度等,提高职工代表的责任心和参政议政能力。建立职工代表巡视制度,定期组织职工代表对职代会立案落实情况、职代会审议通过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职工生活福利、劳动保护等进行监督检查,增强职代会的影响和作用。

  二是推进突破厂务公开内涵。抓住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重点、职工关注的热点,把企业重大决策问题、企业生产经营方面重要问题、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与企业班子建设密切相关问题,作为厂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如实加以公开,促进企业不断健全生产经营管理制度、职工民主管理制度,努力把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要求融入到依靠职工办企业的体制机制之中,把职工积极性引导到共谋企业发展上来,使厂务公开工作真正成为现代企业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

  三是推进职工董、监事制度建设。推动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向下属企业特别是重要子企业延伸;职工董监事的产生,按照要求把好任职条件、提名方式和规范选举三个关键环节;根据“职工董事的重要职责就是在董事会中贯彻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和建议”要求,探索建立职工董监事联系制度、向职代会述职制度、职工董事考核评价办法,推动职工董事工作的健康发展。

 来源:普陀区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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