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8日,市总工会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全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先进表彰暨经验交流会”、“全国深化创新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剖析面临的难点,推进上海工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深化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全面完成既定目标。
集体协商建制任务艰巨
会议透露,截至6月底,全市签订集体合同总数为2.32万份,覆盖企业9.15万家,覆盖职工424.94万人;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1.44万份,覆盖企业5.76万家,覆盖职工276.05万人。全市各区县的集体合同企业覆盖率为67%,工资专项集体合同企业覆盖率为43%。而这与今年初,市劳动关系三方确定的,年底完成80%以上各类具备集体协商条件的已建工会企业,建立集体合同机制,60%以上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目标,还有不小的差距。
市总工会副主席茆荣华在会上要求,市、区、系统三级工会要加强协调联动,要充分发挥地区工会与地方政府、行业协会联系紧密的优势,横向互动,条块结合,协同推进行业集体协商工作;各区县工会要继续在非公有制小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集聚的社区、工业园区、商务楼宇等区域,重点就区域最低工资标准、工资调整最低幅度、工资支付办法和工作时间等内容开展协商;进一步加大在沪世界500强企业的推动力度,与相关地区、产业联手,形成推动合力,逐步完善500强在沪企业的集体协商档案,实现动态管理,重点跟踪指导;充分发挥专职指导员的作用,助推集体协商机制建设。
推进规范劳务派遣用工
推进规范劳务派遣用工制度是工会工作的重要任务,市总工会在会上要求各地区、系统工会在吸纳劳务工加入工会、成为职工代表,将集体合同覆盖劳务工等方面加大推进力度,从机制、制度层面保障劳务派遣工的劳动经济权益和民主政治权利:
——积极倡导用工单位工会吸纳劳务派遣工,对于已经加入劳务派遣公司工会的劳务派遣工,应主动协助劳务派遣公司做好会籍管理,组织劳务派遣工参加本单位工会活动。
——主动将劳务派遣工的工资、福利待遇纳入集体协商范围,推动企业实行统一的薪酬福利体系,破除工资分配中的“二元”结构,促进实现“同工同酬”。
——鼓励实际用工单位主动吸纳劳务派遣工参加本单位的职工代表大会,特别是使用劳务派遣工较多的单位,应尽快研究落实吸纳劳务派遣工职工代表并逐步扩大比例。
加强民主管理制度建设
会上,市总工会要求,各企事业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职代会的建制率,公有制企事业单位要全面建制,非公企业建制率达到建会总数的70%,世界500强的外资企业建制率要占一定的比例。
要加大区域性、行业性职代会的建制力度,切实有效地推动区域性、行业性职代会制度与非公企业党建、区域性社会管理有机结合,机制联动。
各级工会要建立和完善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以推进劳动争议预防调解示范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建立健全企事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加强街镇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实体化建设,市总工会在会上提出,要确保60%建会企业、80%百人以上规模企业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
今年的厂务公开检查即将开始,据会议透露,今年检查将以贯彻《上海市职代会条例》作为重点,以是否建立健全工资集体协商、推动领导干部收入与职工收入同步增长,加大职代会民主评议领导人员并促使其与干部考核任用挂钩,非公企业实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六公开”事项的公开等为检查难点,并以此有效推进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
不断拓展和谐创建领域
会议要求,各地区、系统工会要普遍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工作,已开展创建的地区、系统,要进一步落实完善;尚未开展创建的地区、系统,要谋划创建工作规划。
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要不断拓展创建领域,使创建工作向工业园区、楼宇、社区小区和村区等延伸,把创建活动取得的成果转化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长效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