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召开三届二次职工代表大会。会上,集团领导及相关人员首次向大会作书面述职述廉报告,全体与会职工代表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集团领导及相关人员进行民主评议。
大会听取并审议光明食品集团行政工作报告,同时听取光明食品集团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方案、党风廉政建设和2013年度集团所属市郊国有农场旧住房综合改造工作等情况通报和集团2013年度职工工资增长情况的专题报告。会议还审议通过《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集体合同(补充条款)》和《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企业领导人员的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
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吕永杰指出,作为一家正在向本土化跨国公司挺进的大型国有企业,如果没有一套科学规范的民主管理制度作保障,那就好比是一座根基不牢的大厦,随时会有倒塌的可能,劳动者也自然不会有和谐稳定的工作环境。集团党委要加强对职代会和工会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落实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努力推动集团各级企业职代会制度建设取得新突破。要推动集团各个层面的企业完善和健全职代会制度,理顺不同层级职代会之间的关系,把职代会制度纳入到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工作体系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