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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等4部门关于深入推行厂务公开的意见

  (二OO一年三月)
  沪纪(2001)20号

各委办、区县、局(集团公司)党、政、纪委、工会:
  在市委领导下,全市各级党政组织切实加强领导,纪委、组织、工会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从上海改革、发展、稳定的实际出发,在全市公有企业和公有资产控股企业全面推行厂务公开,达到了预期的目标。按照市厂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和安排,今年将进一步深入推行厂务公开,现对深化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对深入推行厂务公开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深入推行厂务公开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和十五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需要;是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方针,团结和凝聚广大职工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增强和激发职工群众的主人翁责任感和使命感,实现上海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不断提高上海城市综合竞争力发展战略目标的需要;是妥善协调和化解利益调整过程中的矛盾,积极推进国有经济布局战略性调整和国有企业战略性改组,推动企业改革,促进企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维护和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需要。
  二、进一步扩大厂务公开推行范围。凡本市公有企业和公有资产控股企业今年要全面实行厂务公开。积极推动科、教、文、卫事业单位建立院务公开、所务公开、校务公开,今年推行实施面应达到80%以上。引导和指导非公有制企业实行厂务公开。
  三、进一步推进依靠职工办企业的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地区、系统和基层企事业单位都应根据市委转发的市总工会党组《关于在深化企业改革中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指导方针的若干意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实施细则,以“全依”方针的制度化建设和落实实施,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全依”意识,激发职工群众主人翁责任感和积极性,形成推动企业改革和经济发展的强大动力。
  四、积极推进职工董事、监事制度。凡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产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其他公有资产控股的公司,都应建立和健全职工董事、监事制度。已建立法人治理结构的公司制企业,董事会和监事会中没有职工代表的,应尽快增补,实现职工对企业重大经营决策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改革方案的源头参与。非公司制企业实施改革,应有工会代表参加企业改革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源头参与改革方案的制定和组织实施。
  五、进一步强化职代会制度建设和职代会职权落实。凡公有企业和公有资产控股企业都要建立和健全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企业重组、兼并、改制的同时,企业职代会建制要同步进行。积极推进大型集团公司职代会建制。积极探索非公有制企业职工民主参与的途径和方法,支持和指导其推行职代会制度。
  积极推行落实和强化职代会职权的三项制度。即企业重大决策预告制,企业重大改革、改制、经营决策应在年初向职代会报告,未经预告和职代会审议的决策不能实施;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重大方案的否决制,企业劳动用工、经济性裁员、下岗分流和再就业、收入分配、住房(货币)分配、保险福利、劳动保护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方案,未经职代会审议通过的不能执行;不合格干部免职制,职代会民主评议领导干部信任率达不到60%者,干部任免部门应根据职代会建议予以免职。
  各系统、地区要普遍建立职代会预审制度和职代会质量评估制度,对基层单位召开职代会的议题确定、职权行使、民主程序、会务组织等实施审议把关和质量评估,促进基层单位职代会运行质量的不断提高。
  六、积极推进干部管理的民主化。要按照中央下发的《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以贯彻群众公认原则为重点,进一步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坚持和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主竞聘、民主选举干部制度、干部任前公示制度,加大职工群众在选人用人上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七、建立述廉制度,实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公开。企业领导干部应认真对照中纪委下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市纪委制定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八项规定》等要求,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进行述廉,接受职工代表的民主评议,自觉接受职工群众监督。
  八、着力提高厂务公开的实效性。各级党委要充分发挥企业纪委、组织、工会、监事会和职工代表的监督作用,加强对企业重大经营决策执行情况,职代会决议落实情况,企业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等职工群众的知情监督,对职工群众反映的问题和职代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研究,正确对待,切实采取具体有效的措施,并认真付诸实施。
  九、切实加强对厂务公开深化工作的组织领导。为保证厂务公开深入推行,各级厂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领导,定期就本地区、系统、单位厂务公开的推行实施情况进行分析,就推行中的问题和难点研究对策措施,指导解决推行实施厂务公开过程中遇到的普遍问题和突出问题。积极发挥协调内外,凝聚合力的作用,推动厂务公开不断深化。
  十、切实加强对厂务公开推行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市厂务公开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拟在今年上半年开展全市性的厂务公开调研检查,调研检查的重点是各地区、系统厂务公开组织推进的情况,厂务公开机制性建设的情况,厂务公开难点问题的突破,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对策措施。各地区、系统和所属企事业单位要按照市厂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做好自查和接受调研检查的各项工作。上级党委、行政、纪委、组织、工会等部门,要根据深化厂务公开工作的要求,把基层单位推行实施厂务公开的情况,作为考核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内容之一,考核结果应作为对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奖惩、任免的依据之一。基层单位厂务公开领导小组要定期就公开事项内容的真实性、公开时间的及时性,公开程序的规范性进行监督检查,不断把厂务公开推向深入。

  中共上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
  上海市总工会
  上海市经济委员会
  二OO一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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