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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安区石门二路恒安大厦联合工会 恒安大厦座落于申城繁华区域的石门二路、新闸路口,是一幢30多层的商务楼宇,入驻企业71家,由其中非公有制需组建工会的企业40家。2003年11月21日,静安区石门二路街道社会招聘,经恒安大厦工会会员民主选举产生了大厦工会联合会主席,成为申城首位职业楼宇工会干部。之后,在区总工会和街道总工会的领导和指导下,楼宇工会联合会通过建立和推进“楼宇民主共商会”等制度开展工作,经过一年多时间的努力,实现了预期的目标,取得了初步的成效。 一、探索建立楼宇民主共商会,顺应了楼宇非公企业特点和工会联合会的工作要求 早在工会联合会成立之初,我们就着重思考一个问题,工会组建是当前工会工作中的一个重要课题,但组建工会之后,究竟应该通过什么样的工作方式和方法来展示工会的魅力,凝聚会员群众,扩大工会的影响,以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与稳定,推进楼宇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经过认真的调研思考,我们最终选择了通过以建立和推进“楼宇民主共商会”作为提升联合工会工作质量的抓手,以期提高工会在职工群众中的地位和影响。 我们选择“楼宇民主共商会”的原因主要基于以下几点:一是楼宇企业的特征和劳动关系现状,要求我们必须建立楼宇民主管理机制协调劳动关系。我们恒安大厦的入驻企业中,“两新”的非公企业占到80%以上,这些企业基本上都是无上级主管单位,党组织关系实行属地化管理,企业性质多元,经营业务各异,“三高”人员居多,员工诉求不尽相同。加之这些企业中,微型企业、小型企业占居了九成以上,员工人数多则十几人,少的甚至只有二三人;企业的变动快,今年开、明年关的现象时有发生,员工队伍又流动性大。这些因素的存在,客观上造成了我们联合会工会难以在企业内部建立和推进独立的民主管理制度建设来协调劳动关系。此外,这些非公小企业中,劳动关系不稳定,劳动争议、劳资纠纷不断,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和企业的发展,因此,需要通过一定的制度建设来约束企业的劳动用工行为。二是创建民主管理制度建设是工会联合会开展工作的有效抓手。楼宇工会联合会成立后,应该切实发挥作用以防止工会的“空转”,从而起到凝聚企业工会,凝聚员工群众的作用,这就要求我们工会一班人必须寻找到工会工作的有效载体和抓手。我们感到,建立楼宇民主管理制度,既可以使楼宇工会联合会有了切实开展工作的抓手,又可以通过民主管理制度建设与企业经营管理者签定集体的劳动契约来规范企业的劳动用工行为,更可以通过民主管理的制度平台,展示工会工作的魅力,扩大工会工作的影响力、渗透面,从而为工会组织“建起来、转起来、活起来”提供制度上的保证。三是创建民主管理制度建设是促进企业与员工进共同发展的内在需求。党的改革开放政策催生了一大批“两新”企业,这些企业,一方面由于诸多的主客观原因,造成了一些业主和经营管理者在文化素养、政策水平、管理能力等方面的欠缺,亟需要通过一定的方式,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通过民主管理的制度建设,可以使他们在掌握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要求的前提下,在与自己的员工互相切磋,相互交流过程中,各学所长,各补所短,从而实现企业与员工相互尊重、互利双赢的目标;此外,由于这些企业大都是一些无上级主管的单位,对党的方针政策的了解有着第一时间掌握的需求,对与政府部门的沟通和协调有着内在的渴望,而我们楼宇工会联合会由于处于企业的上一层面,与街道党政组织、与区里的有关职能部门联系密切,可以发挥优势,因势利导服务企业。另一方面,工会还可以通过组织职工民主管理,教育引导职工群众为企业的发展做出贡献,在参与企业管理工作中,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四是“楼宇民主共商会”体现了企业与员工的共同选择。我们通过下发征询表、走访企业、深入到员工中去,分别召开业主与员工代表座谈等形式,征询楼宇建立民主管理制度的内容和形式,通过广泛的民意调查,最后我们将18家企业共同选择的“楼宇民主共商会”作为我们恒安大厦推进职工民主管理的形式。 二、坚持从实际出发,因楼制宜,循序渐进推进楼宇民主管理制度建设 1、明确推进工作的三个基本目标,有序推进职工民主管理。我们从楼宇经济劳动关系实际出发,确立了楼宇民主共商会的工作宗旨是不断增强企业员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意识,促进新建企业劳动关系自我调节和社区调节功能的不断完善,落实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审议权、决定权、监督权。在民主共商会的目标方面,我们明确有了“三个基本”目标,即以共商、共议、共决为基本形式,以参与和维权为基本任务,以企业、员工、国家共赢为基本目标,通过“以服务吸引人,以活动温暖人,以维权凝聚人,以教育团结人”的工作准则,努力通过楼宇民主共商会积极探索了法律援助、职工保障、医疗保健、特色文化、经济服务、科普知识、文体娱乐等“七进楼宇”的工作机制,成功地化解了好几起劳动争议,协调了企业的劳动关系,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受到了员工和业主的热烈欢迎。大厦员工感慨道:单位办不到的事,大厦工会办到了,使我们得益非浅。 2、细化楼宇民主共商会的工作细则,促进职工民主管理成为公开议事、公正处事的工作平台。我们积极借鉴职代会的组织形式,努力将民主共商会建成楼宇入驻企业和员工公开议事、公正处事,充分体现入驻企业全体员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的机构。首先,我们对民主共商会的代表产生作了明确的规定。我们采用三个1/3的比例,明确了民主共商会的代表结构,即:企业业主代表、包括进城务工人员在内的职工代表、工会联合会代表各占代表总数的1/3;为兼顾到各个企业,三方面代表相互交叉分布;代表由各会员单位按照要求进行推荐,经各会员单位协商,民主选举产生。其次,在民主共商会职权内容方面,我们明确了重点是在建立稳定和谐劳动关系,依法维护职工在工资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安全生产、工伤、医疗、养老保险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在具体内容方面,我们要求各所属企业应采纳有利企业发展的合理化建议活动;制定预防劳动争议的工作措施;支持楼宇工会活动与建议;执行楼宇集体劳动关系契约;营造和谐劳动关系的舆论氛围;推广企业民主管理的经验做法;落实劳动安全保护措施;开展所属企业工资协商工作;促进楼宇文明进步等。再次,我们通过签定契约的形式,明确了楼宇内企业凡在民主共商会上通过并签定的决议对楼宇工会联合会成员单位均有约束作用,从而较好地规范了企业的劳动用工行为,促进了楼宇企业劳动关系的稳定与和谐。 3、签定《集体劳动关系约定》和体现个性维权的《承诺书》,谋求劳资双方的行为规范和准则。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是世界各国普遍采用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协调劳动关系的重要机制,也是我国《劳动法》、《工会法》和上海市地方性法规中要求的重中之重的工作。民主共商会建立后,我们根据楼宇的实际情况,在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确定了通过签定与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同等效应的《集体劳动关系约定》,谋求楼宇入驻企业与工会联合会之间的行为规范和准则。《约定》共有二十九项条款,内容涉及员工的劳动岗位、工资薪酬、福利待遇、安全卫生、劳动保障、缴纳社会保障金等诸多事项,以及《约定》的期限、生效和解除的条件等。《约定》草案经劳资双方代表协商出台后,我们广泛地征求企业业主、经营管理者、员工群众等多方面意见,几易其稿,终于形成了既体现我们楼宇特点,又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更体现员工意愿要求的契约文本。我们的《集体劳动关系约定》明确规定,企业与员工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其劳动条件和报酬不得低于本约定,工会有权指导员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教育员工认真履行劳动合同;企业支持工会结合大厦实际情况所开展的各项工作;企业有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处理违纪员工,但事先应征求工会意见;企业必须按照国家的规定实行各项劳动用工制度等。 《集体劳动关系约定》经楼宇民主共商会审议通过后,为了很好地解决集体契约的履约率,以及最大限度地解决楼宇所属企业由于各单位情况各异而产生的劳动关系的个性问题,我们根据楼宇实际情况,探索通过与各所属企业签定《承诺书》的方式,以期使楼宇民主管理更具有效性。我们的《承诺书》主要包含两方面内容,一是各企业在《集体劳动关系约定》所解决的楼宇企业劳动关系共性问题的基础上,根据企业实际情况与楼宇工会联合会及企业工会共同修改签订具有企业个性的劳动关系条款,如企业最低工资收入问题,在遵守《集体劳动关系约定》的最低工资收入的基础上,根据企业经济状况,制定比《约定》高,又符合本企业实际的最低工资底线;再如员工的带薪休假、缴纳社会保障金等情况,都可以根据企业实际状况制订比《约定》更高标准的条款。二是各企业对《集体劳动关系约定》和修改签订后的《承诺书》的履约保证。《承诺书》的制订,使楼宇的集体劳动契约既具有法律效应,又符合各企业发展实际,对进一步维护广大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有序地发展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4、建立劳动关系协调督查工作组,督促集体劳动关系契约的进一步履行。为了有效地保证《集体劳动关系约定》和《承诺书》的有效落实,我们依据有关规定,建立了劳动关系协调督查工作组,作为楼宇民主共商会闭会期间的日常民主管理机构,负责对民主共商会通过的决定决议的落实检查。协调督查小组定期活动,就大厦内入驻企业劳动关系重点、难点、与热点问题加以研究,及时制定对策,较好地履行了协调、咨询、指导、服务等职能。对一些劳资纠纷和隐患及时进行处理,较好地做到了防患于未然,杜绝了劳资矛盾的激化,促进大厦内企业改革、发展和稳定。 5、指导所属企业建立和推进劳资恳谈会,促进楼宇企业两级民主管理制度的建设。我们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积极将民主管理向楼宇所属的企业内部延伸和拓展。我们选择了具有良好基础的中港合资的上海协繁科技有限公司探索建立了劳资恳谈会,以深化楼宇非公企业民主管理。该公司于今年2月和5月两次召开了劳资恳谈会,就公司发展规划、近期工作目标等重大事项让员工充分知情,就公司经营管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交给企业员工广泛讨论,献言献策,就公司销售、工程等部门与员工签订企业经济效益与个人业绩挂钩的确认书进行了审议和签约。劳资恳谈会的建立和运行,凝聚了员工人气,促进了公司的劳资和谐。员工们纷纷表示:劳资恳谈会作为工资协商的主要途径,使广大员工进一步了解了公司的现状、主人翁意识油然而生。特别是依据自认业务销售额或工程额确定工资额的约定书签定,较好地维护了企业和员工双方的合法利益。今年上半年,该公司的销售额同比去年增长了4倍,员工的收入也同比率得到了上涨,真正实现了企业与员工的双赢,员工的积极性也空前的高涨,从公司利益出发,主动与经营管理者沟通交流,为企业发展献计献策的和谐场面不断涌现。公司经营管理者深有感触:只有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才能建立和谐的企业氛围,只有企业的效益上去了,员工的利益才能有所保障,经济收益才能得到更好的提高。 三、楼宇民主管理制度建设为促进楼宇经济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实践证明,楼宇民主共商会较好地适应了楼宇企业的实际,维护了员工的政治民主权利和经济民主权益,形成了员工与业主共谋发展的良好局面,其成效是明显的。 1、楼宇民主共商会的制度建设,进一步推动了工会的组建工作。一年多来,我们楼宇工会联合会通过民主共商会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工会在处置劳动关系中的积极作用,使工会在职工群众中的影响力和号召力逐步扩大和提升,得到业主和员工的好评,形成了企业、员工、工会、社区“四赢”的良好局面。与此同时,民主管理工作也带动了工会的组建工作。恒安大厦工会联合会成立之初,仅有企业工会18家,目前,已发展到了35家,占楼宇非公企业总数的87.5%。会员人数从最初的72名,发展到目前的162名,占楼宇非公企业员工总数的85%。 2、楼宇民主共商会的制度建设,进一步维护了广大员工的合法权益。一年多时间里,通过楼宇民主共商会和劳动关系协调督查小组咨询和受理协调的企业劳动关系问题就多达近百件,尤其是一些重大的劳动关系问题的处理,楼宇工会联合会更是遵循经楼宇共商会审议通过的《集体劳动关系约定》和各企业的《承诺书》的各项规定,进行处理和协调。台资企业雅联颜料化工有限公司一位员工被企业辞退以后,向静安区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要求赔偿一个月工资、补偿三个月损失费的诉讼请求。其依据是企业辞退她时,没有按照《工会法》
“应提前一个月通知本人”以及《集体劳动关系约定》的有关规定。当时业主非常不理解,反映到工会,工会在听取业主的情况反映后,依据《工会法》和《集体劳动关系约定》的有关规定,对他进行了耐心细致的分析和解释,一是劳动合同期满,企业未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仍然继续使用,应视为合同的延续;二是企业反映员工泄露商业秘密缺乏足够的证据,不可采信;三是企业辞退员工没有事先向工会通报,程序上存在问题。经过工会的协调,企业业主最终按照《工会法》和《集体劳动关系约定》主动接受了劳动争议仲裁,并表示今后将认真吸取教训,充分尊重工会意见。 3、楼宇民主共商会的制度建设,进一步调动了企业与员工两方面的积极性。一年多时间来,我们通过楼宇民主共商会和劳动关系协调督查小组的工作,促使了入驻企业积极完善各项管理机制,建章立制,使劳动关系双方的行为有章可循。在此基础上,楼宇工会联合会依据民主共商会制定的“七进楼宇”工作机制,通过组织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进楼宇,与医院方签订《共创健康楼宇公约》,聘请资深医疗专家到楼宇坐堂会诊、赴企业全员体检等,较好地维护了员工的健康卫生权;我们还积极与区科委签订《共建科普楼宇公约》,成立了全市第一个楼宇科普志愿者队伍,为入驻单位和员工提供科技服务指南,使入驻企业了解到世界级的学术报告,给企业发展带来了较大的实惠;我们还积极与区内的大专院校、计算机学校等联系,聘请专业教师对员工进行素质教育,促进了员工整体素质的提高。 楼宇民主共商会的建立,也得到了上级的有关部门肯定。2004年5月,全总领导到静安视察楼宇工会工作时,对我们首创“楼宇民主共商会”制度所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劳动报》和《工人日报》为此作了专题报道,这将鼓励我们站在新的工作起点,为进一步推进楼宇民主管理制度建设,从而更好地履行工会的各项职责而努力。 今年,我们对楼宇民主共商会的进一步发展又有了新的设想:一是积极推广上海协繁科技有限公司的做法,要求有条件的企业在企业合适的时机建立“劳资恳谈会”两级民主管理制度,使民主管理在企业内部生根开花;二是继续聘请有关部门的领导和专家学者为我们的业主与员工进行法律法规、政策形势的宣传与讲解,以期进一步提高恒安大厦入驻企业的业主、经营管理者和员工的整体素质;三是在征得楼宇民主共商会审议通过的情况下,邀请街道劳动争议仲裁小组的领导加入大厦劳资关系协调督查工作组,加强对劳动关系源头协处的力度;四是在进一步取得进驻楼宇企业业主和员工群众对企业职工民主管理广泛认同,逐步按职代会组织制度、职权行使、代表构成等规范要求,完善民主共商会的基础上,将民主共商会过渡到职代会,从而推动恒安大厦民主管理工作的整体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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