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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安区总工会全力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

  静安区总工会善于借势、借力、借脑,几年来,在推进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中,积极主动地争取区委、区政府支持,全力推进工资协商工作。
  一、建立制度,合力推进
  一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首先是在区政府与区总工会的联席会议上,把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作为议题向区政府及相关的政府责任部门提出。其次是在与区劳动局每年定期召开的联席会议上进行相互沟通,共同探讨推进工资协商工作中的新问题、新情况。二是建立考核制度。每年与各系统、集团、街道工会签订目标任务书,把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作为重点考核内容,要求各级工会积极推进。今年,区总工会要求85%的建会企业和85%的国有集体企业都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签订工资协议,地区新建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数要新增100家,已建立工会的外商投资企业中20%要建立工资集体协商的制度,决定工资水平的企业要继续探索和实行上级工会代表和企业外代表参与协商的机制。根据这个目标,今年底,静安区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数将达到550家左右,覆盖的职工数将超过23000人。三是建立三方协商机制,把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作为三方协商联席会议的固定协商议题,与相关部门沟通信息,解决难题。
  二、领导重视,齐抓共管
  区委、区政府领导十分重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近几年来,区委、区政府每年都要召开专题会议,具体部署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如在今年5月区委召开的“静安区2005年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座谈会”上,区总工会、劳动局、企业家联合会就在三方协商机制的框架下共同研究和协商解决劳动关系达成协议。今年要重点加大对各类新经济组织的政策宣传力度,为在新经济组织中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寻求突破。
  三、平等协商,突出实效
  在推进工资协商工作中,区总工会坚持把职工收入与企业发展的同步与同向作为检验这项工作实际成效的重要依据。
  根据有关工资协议,2002年-2004年工资协议中明确三年中职工平均月增资193.26元。2004年底区总进行了职工收入状况抽样调查, 300名被访职工中有210人表示近三年自己的工资收入有了提高,平均月收入增加192.59元,与协议增资的平均数据相吻合。
  许多基层企业工资协商工作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得规范有序,形成了特色。梅龙镇集团公司的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与企业转制同步推进,集团工会与集团人力资源部共同协商拟定《工资集体协商程序》、《工资集体协商协议书(样本)》等,为基层企业开展协商工作提供了指导和参照的依据,推动了工作的开展。目前,集团所属的10多家公司都签订了工资集体协商协议书,职工年平均工资均递增了10%以上。地产集团公司的工资集体协商采取一年一议的方法,并在职代会上向职工报告协议的履约情况,接受职工监督。凯利纺织五金有限公司是一家私营企业,由于推行工资集体协商,职工和企业的的经济效益逐年增长。2000年建立协商制度后,2001年工资增长了45.16%;2004年又比上一年增长了15.55%。民营企业上海协繁科技有限公司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后,企业劳资关系日趋和谐,企业今年第一季度销售额是去年同期的4倍,员工的收入也增长了4倍。
  (静安区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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