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权益维护 >> 劳动保障 >> 正文
普陀区总工会采取四项措施加强劳模慰问帮困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载体建设,研究劳模慰问帮困工作的总体方案。以劳模协会为载体,通过定期召开劳模工作例会,对年度内劳模管理、劳模活动、劳模服务、劳模慰问和劳模帮困等各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切实加强对劳模慰问帮困工作的总体安排。二是加强制度机制建设,落实劳模慰问帮困工作的资金保障。区总工会建立定期向区委汇报制度,争取区委对劳模慰问帮困工作的支持;建立与区政府联席会议制度,落实劳模管理、劳模慰问和劳模帮困工作的资金预算;加强镇总工会与镇政府的联席会议制度建设,通过协商,长征镇、桃浦镇解决了农村征地吸劳、征地养老退休劳模的工资补差问题,由村公司或镇政府补足月养老金1000元(原征地养老金仅450元)。三是加强活动阵地建设,拓展劳模慰问帮困工作的活动空间。区总工会在沪西工人文化宫湖畔建造了区劳模活动中心,用于劳模交流、健康咨询等活动;在全国劳模康祖建的大力支持下,在嘉定方泰投资千万余元建造了“上海市劳动模范度假村”,用于开展劳动模范的疗休养工作。四是加强实事项目建设,提高劳模慰问帮困工作的实际效果。每年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大节日,区四套班子领导对一些具有特殊困难的劳模进行重点走访慰问,并解决实际问题;每年春节前期,区委、区政府举办劳模先进团拜会,发放慰问金和慰问品;区总工会每年组织劳模开展体检、健康咨询和疗休养等活动;对于困难劳模做到家有急难必访、生病住院必访、来信来电必访。

 来源:普陀区总工会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