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情况收集制度。由各镇(系统)工会于每月五日前将有关情况报区总保障法律部。二是现状分析制度。分析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区、镇(系统)两级工会分析研究本地区、本单位劳动关系领域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明确工作重点、措施和任务,提出处理意见,并向同级党政汇报。三是定期报告制度。每季度定期将本街镇、本系统、本单位劳动关系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突出矛盾以及本级劳动关系预警机制运作情况,向上级工会以及同级党政报告。四是特别报告制度。针对有可能造成职工集体上访等特重大情况,基层工会应及时向同级党政和上级工会报告,并积极协助党政做好调处工作。五是工作台账制度。各级劳动关系预警机制领导小组应建立预警机制档案,对情况汇总、现状分析、情况处理记录在案,指定专人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