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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总工会制订职工援助服务中心 社区分中心达标创优内容标准

  一是有稳定的工作人员。根据帮困工作的内容,选聘一批热心为职工服务,懂政策、协调能力强、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专兼职人员不得少于2人。二是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倡导分中心融入社区(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并在其设立1-2个工会窗口,实现工会“一口式”服务。工会有独立工作场所的,要设立服务接待窗口,实现“一门式”服务。有条件的可在工业园区(小区)设立困难职工帮扶站(点)。三是有特色的服务功能。结合本地区实际,开展富有特色的帮扶工作。既可有针对性地做好职工就业援助、帮困救助、互助保障、政策咨询、法律援助、信访接待等职能项目,也可重点做好工会互助保障、职工援助等特色服务。四是有规范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采用张贴上墙、宣传单、宣传屏等多种形式予以公开,广泛宣传。五是有专项帮扶资金。多渠道筹措帮扶资金,帮扶资金专款专用,严格管理,确保资金按标准、按程序发放。六是有一套信息网络。按照全总帮扶软件使用的有关规定,建立困难职工电子档案,并做到及时更新。建立与政府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平台,不断完善帮扶工作联动机制。帮扶对象台账信息齐全。七是有统一的牌子。

 来源:市总工会保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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