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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私营企业协会开展200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

  根据市总工会等六部门《关于开展2008年上海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本市私营企业的实际,市私营企业协会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月”活动。一是做好宣传工作,把安全生产宣传标语和企业自查自纠表发送到企业,对辖区内制造加工型企业、建筑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以及其它安全生产、防火等重点企业力求做到全覆盖。二是引导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采取“自己查、请进来、走出去”等自查互查办法,查安全隐患,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确保企业安全,并做好企业自查自纠的回收和汇总工作。三是组织邀请区县安监局、消防局、总工会等部门领导和专业人员,巡视督察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的活动情况,帮助企业查隐患、促整改。四是以工委会为单位邀请街道、乡镇安全生产专职干部走访企业,促进企业安全工作。五是组织本地生产型骨干企业中的安全干部和区协会常务理事、副会长等一同走访检查会员企业,互查隐患,相互借鉴;组织召开安全生产现场会,相互交流,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来源:市总经济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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