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总工会按照“早计划、早安排、早落实”的原则,在五月底前对全区各系统基层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并下发《关于做好2008年夏季劳动保护、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强调:一要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各级工会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的理念,把防暑降温作为当前工会劳动保护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对夏季劳动保护、防暑降温工作的领导,全面落实夏季安全生产责任制。二要加强监督,落实措施。各级工会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监督、协助用人单位合理安排职工的作业时间,加强生产作业中的职工轮休制度,严格控制加班加点。落实高温季节各项津贴及相关待遇的发放。改善作业条件和环境,加强通风降温措施,设立高温作业职工的工间休息室。三要宣传教育,增强意识。各级工会要结合“安康杯”竞赛、“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强对广大职工的宣传教育,提高一线职工劳动保护、防暑降温的意识和能力。四要开展检查,发挥作用。各级工会要认真履行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职责,突出重点,加强对企业劳动安全卫生和防暑降温工作的监督检查。着重抓好高温作业、高空作业、露天施工、危险品储运等危险因素较大企业和工地的督促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7月中旬,区总工会对部分高温车间、露天野外作业等特殊作业的企业、工地、车间进行抽查,对企业落实各项防暑降温待遇及高温津贴的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并深入一线慰问高温作业的职工。目前,落实高温慰问资金100多万元,用于慰问一线高温作业的职工1.5万人左右,其中包括农民工3000余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