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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新区企业与职工互签诚信协议

  日前,在浦东新区召开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联席会议上,由新区总工会代表新区职工,新区企业、企业家协会、新区工商联、新区外资企业协会、新区私协分别代表所属企业,签署了浦东新区企业与职工相互诚信协议,推进企业社会责任和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共同促进和谐劳动关系的建设。协议主要是基于相关法律法规基础上的道德约束,希望通过行业规范等手段,加强企业与职工的自律教育和自律意识。其中对企业的诚信要求包括:认真执行国家有关的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支持工会依法组建和开展工作;开展集体协商、扎实推进企业民主管理工作;保障职工生命健康安全;提高职工岗位竞争能力;帮助困难职工等九个方面的内容。对职工的诚信要求包括:按照劳动法律法规的要求,在应聘、解聘中诚实守信;遵守企业规章制度、服务期约定和保密协议;努力学习岗位技能知识、发挥主观能动性,为企业发展多做贡献等八个方面的内容。双方还共同约定,对违反协议的企业,相关协会在行业内进行通报等,并在两年内不接受该企业的各种社会荣誉申报;对违反协议的工会会员和职工,区总工会系统不支持其违反协议的诉求。

 来源:浦东新区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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