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权益维护 >> 劳动保障 >> 正文
青浦区总工会深入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工作

  青浦区总工会实施三项举措,不断深入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工作。一是严格考核,实施一票否决制。区总工会在推进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中,始终坚持要数量更要质量这一原则,将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不到100%、从业人员社会保险率达不到100%、没有建立健全职代会制度、没有建立完善与职工合法权益密切相关的标准等逐步列入一票否决的内容,有力地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也提高了和谐企业的准入门槛。二是以创建推动企业工会立制。区总工会运用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载体推进企业工会建章立制“实运转”。区、镇(街道)两级工会干部深入企业,指导帮助企业建立、完善职代会制度,建立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度、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而未建立相应制度的企业将被取消创建资格并限期整改。三是形成两级齐抓共管格局。青浦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召开专题研讨会,与区总工会等研讨创建活动,并专门成立了由区委副书记、副区长、区总工会主席为召集人的青浦区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协调推进创建工作。各镇、街道也建立起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联席会议制度,逐步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行政)主抓,部门联动,工会运作,上下共创”的工作格局。

 来源:青浦区总工会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