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海交运(集团)公司和市运输工会召开第六次集体协商会议于,双方代表就进一步做好集团系统协保人员生活保障工作进行了认真讨论和协商,并达成了一致意见。会议决定:从2008年国庆节起,在每年春节、五一节、国庆节期间,对集团系统未享受就业补贴的协保人员给予慰问金,即:春节每人600元;五一节每人300元;国庆节每人300元,全年每人1200元。慰问金由企业行政按有关渠道列支,由工会纳入帮困途径实施操作。为协保人员办理市总补充医疗保障计划,参保险种与在岗职工一致,费用由企业行政支付。
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陈辰康在讲话中指出:关心集团系统协保人员生活,做好节日慰问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改革发展,进一步深化民主管理、完善集体协商制度的重要举措,也是关心关注民生,实现共建共享,推进和谐建设的一件好事。运输工会和集团相关部门要制订好“告之书”和实施细则,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建立和完善基础台账,确保慰问金发放到人,切实将好事办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