闸北区总工会积极贯彻区委《关于加强联动调解,完善社会矛盾大调解工作格局的意见(试行)》精神,加强拓展劳动争议调解和人民调解的有序衔接和有机结合,充分发挥调解在化解劳动纠纷、保障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方面的积极作用。一是健全调解组织网络。区总工会建立健全调解组织三级网络,成立企事业单位、街道(镇)和系统、区管重点企业和区总直管企业以及区总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共162个,工会主席任委员会主任,相关职能部门和职工代表任委员会委员。二是制定联动调解规定。区总工会制定《闸北区总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关于劳动争议调解办法(试行)》,制定下发《关于社区(街道)、镇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意见》,明确规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街道、镇劳动关系三方联席会议统一领导,街道、工会、劳动、司法等相关人员组成,在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司法信访综合窗口开展咨询接待,完善“一口接待受理、多方参与联动”的调解形式和工作流程。三是开展调解技能培训。区总工会举办劳动争议调解员实务培训,邀请相关专家剖析《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以来劳动争议发生的典型案例,传授调解工作的基本技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