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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职工保障互助会及时救助受灾会员

  在“11·15”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后,上海市职工保障互助会立即行动起来,多次召开协调会,着手排摸受灾职工情况,并根据《上海市职工保障互助会综合补充医疗、意外(工伤)互助保障计划》和《上海市职工保障互助会职工团体意外伤害互助保障计划的附加条款》,向参加“综合保障计划”、“意外伤害保障计划”的受灾会员给付每人最高5000元的意外火灾互助保障金。同时,市职工保障互助会启动“会员遭遇重大灾难互助基金”救助机制,加大救助力度,向受灾会员家庭另外提供2000元的一次性救助金。

 来源:市职工保障互助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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