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力加强工会就业援助服务体系建设,努力完成促进就业“1331”工作目标。要有效整合资源,不断扩大上海工会就业服务网的覆盖面,着力推进职业介绍、技能培训、扶持创业三个服务平台建设。今年要全力完成工会促进就业“1331”工作目标,即各级工会全年至少举办100场针对不同求职群体的职介专场,对3万名就业困难职工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并获得政府部门颁发的初级以上证书,帮助3万名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为1万名有创业意愿的职工提供创业援助服务。要做实做强“百企千岗进社区”、“困难职工家庭大学毕业生阳光就业行动”和“百万农民工援助行动”等工会就业援助品牌活动,通过举办职介专场和加强职介机构窗口服务等有效途径,切实提高岗位匹配性和职介成功率,力争使工会就业援助服务成功率达到25%以上。要以研究建立职工技能培训体系为重点,找准工会组织开展技能培训工作的着力点,并通过委托培训、联合办学等多种模式,有效开展“技能培训促就业行动”、“家政服务工程”等品牌项目,逐步建立职业培训、技能鉴定与职业介绍、就业服务相结合工会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机制。要推动落实“鼓励创业带动就业三年行动计划”,以创业初始成功率、创业稳定率及创业带动就业率为主要工作指标,不断完善包括创业培训、项目扶持、小额贷款、创业跟踪服务等的工会创业服务链。
二、大力推进收入分配三项机制建设,推动提高普通一线职工的工资收入水平。要密切关注国家《工资条例》、《企业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指导意见》和《加强劳动定额管理的指导意见》的制定与出台,贯彻落实全总《关于加强工会工资工作的指导意见》,制定、出台市相关实施意见和方案,提出本市工会工资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基本内容和实施途径。要健全完善职工收入分配状况调查和监控体系。各级工会要普遍建立完善职工收入分配状况定期报告制度,全面掌握各类职工的收入状况,重点关注低收入职工群体的收入变化状况,着力研究农民工、劳务派遣工、转改制企业和垄断企业职工收入状况。要充分依托本市劳动关系三方协调平台,推动本市最低工资、工资增长指导线等标准的合理调整。各级工会组织要积极推动落实《关于落实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积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意见》,督促保障一线职工工资随最低工资标准同向调整。要组织相关工会组织在本市家政、物业等行业开展职工收入状况和科学测定劳动定额的研究分析,力争在工时工价和行业工资增长指导线制定上取得更大突破。要继续督促公交一线职工收入随本市职工平均工资增长而调整,密切关注世博会后本市出租车驾驶员收入状况变化情况,推动落实《关于进一步促进本市出租汽车行业健康持续发展的意见》,推动出台关于提高环卫一线职工收入水平的意见。要充实调整主副食品价格采集网和职工家计统计网,密切关注通胀压力下,主、副食品和生活必需品价格波动情况及对低收入职工家庭的影响,及时反映低收入困难职工群体的诉求。
三、切实加强社会保障体系研究和源头参与力度,推动各项民生政策实现“应保尽保”。要大力宣传、推动落实《社会保险法》和国务院《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积极参与本市现行社会保险制度的整合归并,力争实现以关闭破产和困难企业职工、非公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等群体为重点的各类职工“应保尽保”。要积极参与、推动“综保”制度调整,“镇保”与“城保”的过渡衔接,关注、反映不同群体职工的诉求;参与制定《上海企业年金发展纲要》,加快构建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要源头参与本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和《近期重点实施方案》制定、出台,推动简化“城保”人群划分,减少待遇分类梯次。要积极推动落实国务院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积极参与政府部门调整工伤、失业、生育保险的待遇以及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的丧葬抚恤待遇和遗属生活补助等标准。要参与推动本市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及时反映低收入住房困难职工的诉求,推动放宽经济适用房和廉租住房的准入条件,推动加大公积金缴交、归集力度和调整最低缴费标准。要以推动落实《社会保险法》为契机,着力对相关民生政策出台、实施后的实际效应及政策执行过程中的情况进行分析和评估,及时推动改进和完善;切实加大参与社保基金监管的力度,各级工会组织要督促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四、探索建立救助、维权、服务“三位一体”帮扶模式,努力实现帮扶工作常态化、长效化。要继续强化职工援助服务中心四级网络的建设,完善各级中心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生活帮扶、助学帮扶、医疗帮扶、法律援助“6+X”的工作职能,并力争在推动建立工业园区(开发区)职工援助服务分中心(工作站)方面取得新进展。要不断建立和完善困难职工档案,继续深化“元旦春节送温暖活动”、“三定三助”(定时、定人、定额,助学、助医、助困)、“金秋助学”和“千千助学”等帮扶品牌项目,注重扩大帮扶覆盖面,提高帮扶能力和水平。要积极参与《社会救助法》的制定、出台,探索建立与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救助、维权、服务“三位一体”帮扶模式,推行企业工会与地区工会及各级职工援助服务中心联助机制,使行业(企业)下岗、协保、困难职工在地区得到就近帮扶。要研究扩大“四项互助保障计划”参保覆盖面的有效途径,依托市公惠医院开展各类实物医疗帮扶,不断加大农民工团体医疗帮扶力度。要推动带薪年休假制度的落实,指导各级工会督促用人单位落实职工疗休养待遇,不断提高职工疗休养的覆盖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