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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住院保障计划”出台三项新举措惠及更多职工

  日前,市职工保障互助会出台“退休职工住院补充医疗互助保障计划”社区参保三项新举措,从2013年6月起,扩大社区参保对象范围,实行社区参保差别缴费,启动个人社区参保代扣款,使更多退休职工在患病住院后能得到工会互助保障的帮助。

  “退休住院保障计划”以参加“上海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本市退休职工为参保对象。参保人员发生住院治疗、按住院标准结算的急诊留观、门诊大病、家庭病床治疗等四种情况,可获得补充医疗保障金。在一个保障年度内,个人累计最高可获4万元补充医疗保障金。

  扩大参保对象范围

  应广大退休职工的要求,市职保会扩大“退休住院保障计划”社区参保的范围。在鼓励单位团体参保的前提下,首次将单位不组织参保的退休人员纳入了社区参保的范围,这些人员可于6月份到社区事务受理中心或社区(街道、镇)工会服务点参保。同时,非正规劳动组织、破产、歇业企业的退休人员,以及自由职业者、失业人员等无单位的社会退休人员仍可于6月到社区参保。

  社区参保实施差别缴费

  为更好地体现“无病我助人,有病人帮我”的互助互济理念,防止产生逆选择现象,从2013年6月起,对社区参保实行差别缴费。今年社区参保的缴费标准仍为185元/人。新办法规定,对两类社区参保对象提高缴费标准:(1)从2013年6月起算,退休一年以上未参保,在以后年度首次参保的社区参保对象;(2)从2013年6月起算,参保后中断一年以上再参保的社区参保对象,2014年起,这两类参保对象第一年的缴费标准为当年度缴费标准的2至4倍。次年续保时,仍按续保年度的缴费标准收取。如:2013年6月之前退休的社区参保对象,今年6月未参加“退休住院保障计划”,2014年6月参保,其第一年的缴费标准将会提高。

  单位团体参保缴费方式不变。

  启动个人参保代扣款工作

  为进一步方便退休职工,避免因忘记缴费造成保障中断的损失,市职保会将启动个人社区参保代扣款工作。社区参保对象今年6月办理申请代扣款手续后,明年起就可通过上海银行、工商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农商银行、建设银行七家银行的养老金账户实现社区参保代扣款。

  “退休住院保障计划”开办12年来,累计为757万人次的退休职工支付了保障金,帮助他们减轻了38亿元的医疗费用负担,具有覆盖面广、参与率高、受益人数多的特点,得到了本市退休职工的广泛认可。截至2012年底,本市已有315万名退休人员参加该计划,单位团体参保占该计划参保总数近94%。

 来源:市职工保障互助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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