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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5年内建设“职工书屋”1880个

  日前,市总工会发出《通知》,决定在全市工会系统开展“职工书屋”建设。《通知》要求,“职工书屋”主要在一线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工作和居住相对集中的基层企事业单位、城市社区、工业园区、乡(镇)村和重点建设项目工地建立。根据全总要求和上海职工总数,本市将在3年内建设“职工书屋”示范点120个,5年内自建“职工书屋”1880个(含示范点)。其中,2008年将建设“职工书屋”示范点40个,自建“职工书屋”400个(含示范点)。为确保年内完成建立400个“职工书屋”(含示范点40个)的建设目标,除示范点外,今年,各区县总工会要自建10家“职工书屋”,局(产业)工会要自建2-5家“职工书屋”。《通知》规定“职工书屋”示范点建设标准:藏书量3000册、报刊20种以上,电子音像制品不少于80种(张),有可上网电脑,配1—2名工作人员从事“职工书屋”的日常管理。自建“职工书屋”建设标准:藏书量2000册、报刊10种以上,电子音像制品不少于50种(张),应配备工作人员对“职工书屋”进行日常管理。

 来源:市总工会—市总宣教文体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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