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长宁区教育工会制定《关于“职工书屋”建设验收的实施意见》,明确“四个注重”,进一步推进“职工书屋”建设,促进学习型组织、学习型班组、学习型单位建设发展,打造人文校园、书香校园。
一是注重组织领导。要求建立“建屋”工作领导机构,明确分管领导、制定“建屋”规划、实施方案,落实具体责任人,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台帐和交接登记等。
二是注重功能建设。要求投入必要的资金进行软硬件建设,书屋建设资金要建立专门账册并实行专款专用。有30平方米左右的使用面积,屋内通风采光良好,有防暑降温设施,能为15人左右提供阅读座位,“职工书屋”应有藏书2000册、报刊10种以上,备有上网电脑,做到书籍资料定期增添更新。
三是注重内涵建设。要求开辟“阅读区、展示区、休闲区和交流区”等功能和空间,将职工书屋与振兴中华读书活动相结合,与长宁教育职工读书会相结合,开展读书、评书、荐书活动,推进学习型职工评选、学习型组织和学习型单位建设。
四是注重绩效管理。落实基层工会组织建设,组织开展文体、读书活动以及教职工满意度测评。验收工作采取“查资料、看现场、听汇报、做访谈、观视频”形式。鼓励建设单位用PPT、视频等多媒体形式全面、直观、形象、生动地展示“职工书屋”建设和管理的全过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