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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港集团工资总额1.5%投入职工教育工程

  职工工资总额相较去年应如何增长,怎样足额提取职工教育经费……以往,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这些提案总是会在职代会后被写入行政工作报告中来进行落实。而今年职代会上,通过劳动关系双方的面对面协商,集团首份集体合同诞生了,一系列事关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通过合同条款的形式得到明确。这一破冰之举,进一步维护了集团职工的切身利益。

  其实,从去年开始,上港集团便由基层工会主席代表、劳模先进代表等组成职工方代表团,同行政方代表积极开展协商探讨筹备工作。集团工会也与人事组织部通过不断磋商,初步形成了开展集团集体协商的工作规范以及较为成熟的《上港集团集体合同》和2013年度工资集体协议、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协议以及职工劳动保护协议这三个附件的审议稿,为签订首份集体合同做好了充分的准备。

  工资收入一直是职工劳动经济权益的核心。所以,此次上港集团工会也将“工资共决”列为集体协商的重中之重,力求实现双赢。翻开集体合同,第一章第一条就明确指出,企业的经济发展与职工的经济利益增长是紧密相连的。在多次协商交流后,集团确定了“在完成今年主要生产、经营指标的前提下,工资总额要比上年度增长8%”的在岗职工的工资增长预算安排,并将其写入工资集体协议。集团工会将集体合同提交集团二届四次职代会全体职工进行了无记名表决,并最后由集体协商双方首席代表正式签订。

  出于对职工教育的重视,集体合同还就职工素质教育和技能培训,明确规定逐步建立长效机制。集团各企业须按时提取职工工资总额的1.5%作为职工教育经费。从业人员要求高、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则可按2.5%足额提取教育经费。此外,从此次同时签订的集团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协议上可以看到,以往两年一次的女职工体检,修改为每年进行一次妇科疾病和乳腺病体检筛查。而在原有常规检查项目的基础上,40岁以上的女职工在妇科检查中,还会增加子宫颈超薄细胞涂片检查项目。集团工会表示,这首份集体合同将职工保障落到实处,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迈出了新的一步。今后也将成为常态化工作,促进集团又好又快地发展。

 来源:劳动报  作者:徐文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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