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二年三月二十五日) 沪工总宣〔2002〕86号
各区、县、局(产业)工会: 推进职工“素质工程”,是上海工会面对新世纪、新任务而组织实施的一项提高职工的竞争能力、学习能力和发展能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系统工程,也是工会在改革发展中维护职工学习权和发展权的重要体现。实施职工“素质工程”从某种意义上讲,一是要增加社会和企业人力资本的存量,二是要尽快地将现有的人力资源的存量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以促进社会综合发展目标的实现。为此,上海市总工会决定和文汇报联合发起“上海职工人力资源建设年度人物评选活动”,以进一步推进正在全市范围内蓬勃兴起的创建学习型组织活动,为提高职工队伍的综合素质和城市综合竞争力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人力资源建设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意义 当前,努力提高劳动者素质是一个世界各国都十分重视研究的重大问题。我国已经加入WTO,即将全面参与全球的经济竞争,产业结构调整进一步深化和提高上海城市综合竞争力,都对上海劳动者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未来的知识经济时代,意味着人类社会即将步入一个人力资源的占有、配置,知识的生产、分配、使用和消费为内容的新时代,所以,人的素质已经成为一个国家和地区未来兴衰的核心要素和决定力量。去年5月,江泽民同志在2001年亚太经合组织人力资源能力建设高峰会议上,提出了强调了人力资源能力建设的五点主张,江泽民同志指出:要“树立发展新理念,加强人力资源能力建设”。人力资源建设是各项资源合理配置的基本保证,是提高城市和企业竞争力的有效手段,是社会及企业保持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前提。而开展人力资源建设年度人物评选活动,旨在弘扬人力资源建设年度人物的新观念、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果,凸现人力资源建设年度人物的新形象、新精神、新境界、新作为,有利于进一步推进社会和企业的人力资源建设,有利于职工“素质工程”进一步向纵深发展。因此,各级工会要根据本系统职工“素质工程”的开展情况,真正把本系统职工人力资源建设年度人物评选出来,推动本系统职工“素质工程”的新发展。 二、评选标准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崇尚学习,与时俱进,并在本人德、识、才、学方面取得显著提高。 2、在全市或行业内有较大的影响力,对全行业人力资源建设的重大事件起到了相应的推动作用。 3、在人力资源建设方面,取得了具有前瞻性的典型经验,体现了一种创新精神,代表一种新的观念和时代潮流。 4、在人力资源建设方面,取得了具有独创性的特色成果,通过其创造性的工作,为人力资源建设作出了独特的贡献。 5、在组织建设职工素质工程中取得显著成绩。 三、评选对象和方法 1、评选对象:凡本市企事业单位(含合资、民营企业)党政工领导干部和人力资源建设专职干部、组织人事干部等均可参加评选。 2、奖项、名额:本次评选设“上海职工人力资源建设年度人物奖”10名、提名奖50名、公众评选奖100名。 3、评选方法:本次评选采取单位推荐、区县局申报、专家和社会公众评选的办法进行。先由基层单位向所在区县局推荐,再由各区县局(产业)工会申报,经评选办公室遴选后,在文汇报刊登候选人的简要事迹,经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和社会公众投票,产生年度人物奖、提名奖和公众评选奖。 4、表彰:上海市总工会、文汇报联合开展表彰活动。 5、上报材料的要求和时限: ①上报材料的要求: 各区县局(产业)工会原则上可推选一至二名人力资源建设年度人物候选人,撰写候选人的2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和500字以内的简要事迹,并填写上海职工人力资源建设年度人物评选申报表;申报材料要求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言之有物,事迹生动,通过典型事例和量化数据反映其在人力资源建设方面的成果,体现其奋发有为、开拓进取的精神风貌。 ②上报材料时限: 各区县局(产业)工会应将申报材料(含事迹材料、简要事迹和申报表)在5月31日前寄往或送交上海市总工会宣教部(胶州路699号恒森广场B座市总工会临时办公处,邮编200040),材料上请注明“上海职工人力资源建设年度人物评选”字样;评选办公室联系电话:63232646(直线)。 附件:上海职工人力资源建设年度人物申报表
上海市总工会 二○○二年三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