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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开展“争创智能型班组、争做智能型职工”活动的实施细则

  (二○○一年三月二十一日)
  
  沪共总经[2001]56号

  根据《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广泛开展“争创智能型班组、争做智能型职工”为主要内容的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的通知》(沪工总经[2000]128号文)精神和具体要求,为了进一步推进“争创智能型班组、争做智能型职工”(简称“双争双智”)活动持久而有效地开展,同时,也为了便于各系统、各单位结合实际更好地开展此项活动,特拟定本细则:
  一、活动宗旨:
  开展“双争双智”活动,是提高上海职工队伍整体素质,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方针,增强上海城市综合竞争力,加快工人阶级队伍知识化进程的迫切需要;是上海工会实施“职工素质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和载体之一;是上海从本市实际出发,全面贯彻全总经济技术创新工程的抓手和切入点。开展“双争双智”活动,为新时期的班组和职工队伍建设赋予了新的内涵,明确了新的目标,注入了新的活力,是本市班组建设和职工队伍建设的发展和深化。其根本目的就是:通过“双争双智”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提高广大职工的科学文化素质,引导职工钻研本职业务,提高岗位技能,改善知识结构,掌握更多的新知识、新技能,努力成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智能型(知识型)劳动者,为上海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奠定扎实的基础。
  二、目标任务:
  1、“智能型班组”创建率每年为班组总数的1%;
  2、“智能型职工”培育率每年占职工总数的2%。
  各系统、各单位可根据各自的实际确定创建目标。
  三、标准与条件:
  人的智能包括实能和潜能两个方面。实能反映人的知识和技能水平,潜能反映人的学能和创造力。“智能型”班组和职工是企业整体科学文化和生产业务技能综合水平的反映,也是班组和职工知识水平、技能状况、创新意识、创造力、持续学习能力等的综合反映。
  (一)“智能型班组”的基本条件
  1、积极开展班组学习和“三学”等读书活动,班组职工的文化学历要高于本系统、本企业同类班组的平均水平。有学习计划和实施方案、措施,效果显著。能坚持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坚持民主管理、团结和睦、遵纪守法、言行文明。班组职工具有良好的劳动态度、责任心和敬业精神。
  2、全面完成工作任务,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达到本行业、本系统同类班组的先进水平,在产品质量服务质量、新产品研制、新技术开发应用方面有突出贡献等;积极投入技术创新活动,有项目和成果。
  3、积极运用方针目标管理等现代科学管理方法和物质手段进行班组管理,并取得显著成效;能严格执行工艺操作规程,无安全、质量、设备等事故;能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坚持开展QC活动,每年有新课题,成果应用成效显著;强化班组现场管理,坚持文明生产和安全生产。
  4、针对经营管理中的难点、重点,开展或参加各种形式的劳动竞赛;积极开展合理化建议活动,班组中提出数每年人均1条,采纳≥1项;立足本职,开展小改小革和技术攻关,每年至少一项。积极开展发明创造活动。
  5、学习钻研技术业务,成效显著。技能等级要高于本企业职工的平均等级,每人有2张以上岗位证书;有学习岗位知识和提高技能的目标措施,能结合本班组生产实践,积极开展岗位练兵,技能培训,技术学习,做到一专多能,一岗多职,积极参加各类操作技术比赛,并能取得较好成绩。每年至少总结一项操作法。
  (二)“智能型职工”的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纪守法,热爱岗位,具有主人翁积极、主动的精神和行动。
  2、具有本职业(岗位)的熟练技能,能够解决本职业的各类技术、管理、生产问题,能高质量地完成本职业(岗位)的各项任务。同时在本职业(岗位)上不断学习进取,在规定甚至于更短的时间里取得与本工作经历相对高一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
  3、具有一专多能的技能(复合能力),能够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管理要求,具有与本岗位相关的多种职业资格证书或复合型工种职业资格证书。
  4、具有自我学习的欲望和能力,能够紧跟社会和本职业的发展趋势,积极掌握社会进步、科技发展与职业相关的外语、计算机信息等各种技术。
  5、具有创新思维的习惯和能力,在本职业(岗位)上能够不断提出生产、经营、技术、管理等各方面的新建议,在技术攻关、工艺革新和技术改革中有创新举措。
  6、团结同志,热爱集体,有强烈的团队精神,能够在培养新员工、传授技术方面作出成绩。
  四、表彰项目:
  按照“点上示范、线上延伸、面上铺开、逐步推广”的工作要求,市总工会择时命名和表彰一批在“双争双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企业、班组和个人,并把此项工作纳入工人发明家、杰出职工、五一劳动奖章、劳动模范评选和市红旗班组、市劳模集体、五一劳动奖状以及全总开展的“新型劳动者”、“创新能手”、“经济技术创新示范岗”等评选表彰系列中去。
  1、“双争双智”活动优秀组织单位若干个(对象为区、县、局工会);
  2、“双争双智”活动优秀组织者若干个(区、县、局和企业工会个人);
  3、“双争双智”活动示范企业100个;
  4、“上海市红旗班组”300个;
  5、“创新能手”一批
  五、评比方法:
  各区、县、局(产业)工会根据评比条件,在本系统中好中选优,向市总工会推荐申报,由市总工会组织人员进行抽查和审批,统一命名表彰。(评比文件和推荐表格另发)。
  六、实施要求:
  1、各级工会要结合本系统、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作出“双争双智”活动具体安排和规划,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具体措施,加强分类指导,做到有内容、有布置、有检查、有考核,扎扎实实,务求实效。
  2、各系统、各单位可以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和“双争双智”活动的需要,结合本细则,自行制订具体的目标、要求和实施细则。如自拟实施细则,请报市总工会经济工作部。
  3、“双争双智”活动的开展,应与各单位开展的班组建设各项活动结合起来,与经济技术创新活动结合起来,与职工素质工程的推进结合起来,做到有机的统一,又有所侧重。
  4、在开展“双争双智”活动过程中,各单位要重视抓好典型、树立样板,创出特色,总结推广新的经验。市总工会将择时召开现场会和成果发布会,来推动“双争双智”活动的深入开展。
  希望各区、县、局(产业)工会根据本实施细则,结合本行业实际,认真扎实地开展好此项工作。

  上海市总工会
  二○○一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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