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OO二年六月二十一日) 沪工宣[2002] 4号
各区、县、局(产业)工会宣教部: 工商管理者(初级)资格培训是工会维护职工学习权、发展权的重要举措,也是上海职工素质工程的重要载体之一。首期工商管理者(初级)资格培训开展以来进展顺利,深受学员欢迎。应基层工会和广大职工的积极要求,市总工会、上海电视大学决定举办第二期工商管理者(初级)资格培训及开放式大专学历教育,现将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期培训仍按《上海市总工会关于与上海电视大学联合举办工商管理者(初级)资格培训及开放式工商管理大专学历教育的通知》(沪工总宣[2001]164号文)精神进行,请各系统根据文件要求认真开展报名工作,积极组织班组长和职工骨干参加培训学习。 2、培训报名工作以各单位集体组织为主。请各单位填写《第二期工商管理者(初级)资格培训报名表》(一式3份,其中基层单位留1份,各区、局产业工会留1份,报市总工会1份),集体向培训报名办公室报名。每个学员还需填写《学员情况登记表》,具体要求请与报名办公室联系。 3、报名时,请各单位交《报名表》,并按照学员人数缴纳培训费用(每位学员370元,与首期培训相同),由报名办公室开具统一发票。 4、报名办公室设在市工人文化宫(西藏中路120号)539室(联系电话:63226155×5391;工作人员:沈生富,戴武)。报名时间:7月1日起至8月30日止,每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1:00—4:00。 5、部分离市中心较远的单位可就近至所在地区电大分校集体报名。职工个人报名可到市工人文化宫或各电大分校办理手续,但报名时需出示单位介绍信及学历证书(高中、中专、职校、技校毕业证书)。 6、本期培训初定9月份开学(开学通知另发)。
二OO二年六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