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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新世纪,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十五”时期是上海加快建设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中心之一,初步确立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全面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时期,要完成这一任务,必须提高各级干部的综合素质;“十五”期间,尤其是加入WTO以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将加快发展,我们面临许多新的问题,经济关系、劳动关系、利益关系日趋复杂,上海各级工会干部必须认真学习,积极研究新情况,创造性地开展工会工作;修改后的《工会法》为工会依法维权提供了良好的法律环境,同时,对工会干部依法履行职责提出了更高要求,工会干部只有不断参加培训,才能提高依法维权水平。因此在新时期,加大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力度,提高工会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显得非常重要。上海市总工会根据《2001年—2005年全国工会干部教育培训规划》、《2001年—2005年上海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上海工会工作实际,特制定“十五”规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上海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以及江泽民同志关于“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实《2001年—2005年全国工会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上海工会工作大局,努力提高教育培训质量,提高工会干部队伍素质,为工会工作服务,为上海实现“十五”规划的目标服务。 二、总体目标 上海工会干部教育培训总体目标是,全面提高工会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工会业务素质、学历层次,增强工会干部工作能力,培养和造就一支全心全意为职工群众服务、具有较强的敬业和创新精神、走在时代前列、符合上海新世纪发展要求的高素质、专业化上海工会干部队伍。 三、基本任务 1、新一轮工会干部培训班。 “十五”期间,对各级工会干部普遍进行一次轮训。 正处以上区县局(产业)工会正副主席、市总机关部长主要参加全总脱产培训,时间不少于一个月,人数根据全总下达的调训指标。 市总组织部调训副科以上(含副科)区县局(产业)工会干部、大中型企业工会领导和市总机关干部,由市总组织部委托上海工会管理干部学院举办,时间为二周,培训人数2001已完成10%,2002—2005年每年应分别完成15%、30%、30%、15%。 区县局(产业)工会副科以下及基层工会干部培训由区县局(产业)工会负责,与上海工会管理干部学院联办,时间为一周,培训人数2002—2005年每年应完成30%、30%、30%、10%。 学习内容:工会基本理论、工会基础知识(包括中国工运史、国际工运史)、有关法律法规、WTO知识等。 2、工会领导干部研讨班。 每年举行二期工会领导干部研讨班,对象为区县局(产业)工会主席。内容为超前研讨新形势下工会工作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研讨当前工会重点工作,提高区县局(产业)工会领导干部政治业务素质和领导水平。 3、中青年干部培训班。 “十五”期间,举办一期工会中青年干部培训班。选拔35岁以下德才兼备的科级以上干部,重点进行教育培养,作为各级工会领导干部的后备队伍,积极向党组织推荐和输送。培训时间为三个月,一个月接受学习,二个月深入基层进行课题调研。学习内容要注重理论学习的深化、研究解决当前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能力的提高,培养他们热爱工会工作,熟悉工会理论与业务,有较扎实的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作能力,加快工会领导干部队伍年轻化进程。 4、工会专项业务培训。 工会的法律、劳动工资与社会保障、劳动安全与劳动保护、财会审计、集体谈判、民主管理、组织、女职工等工会业务工作,按照工会工作需要,制定培训计划,每年有计划进行培训,使工会干部逐步取得任职资格,“十五”要完成85%工会业务干部持证上岗,成为熟悉掌握政策、精通业务和实际工作的工会专业人才。 5、上岗资格培训班。 随着工会干部交流力度的不断增大,要加大对新上岗工会干部培训力度,到岗半年内须参加培训,使他们尽早适应工会工作。每年分主席班与干部班进行培训各二期,“十五”期间共举办二十期。学习内容以工会基础理论、基础知识、有关法律法规学习为主,辅以当前工会重点工作介绍。 6、新建企业工会主席培训班。 针对新建企业迅速发展,工会加大组建力度,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新建企业工会干部培训工作的意见》精神,采取形式多样化、内容针对性强的培训班。每年分别对外资、私营、乡镇集体企业工会主席进行培训,力争“十五”完成培训任务的85%。 7、社区工会主席培训班。 随着工会工作不断向社区延伸,社区工会工作作用日益增大,必须加强对社区工会干部的培训。2001年基本完成街道、乡镇、经济开发区工会主席培训,2002—2005年重点完成小区和村级经济组织工会主席的培训任务。2002年市总工会组织部委托上海工会干部管理学院试办二期,完成5%,并要完善教学内容,由学院与各区县总工会联办,2003—2005年分别完成35%、35%、25%。 8、适应性岗位培训班。 要根据新形势的要求,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围绕各阶段上海工会的重点工作和工会工作实际需要,经常开展各类工会干部短期适应性岗位培训,使广大工会干部及时了解党的有关方针政策、新的形势、新的法律法规,及时掌握新的工会工作知识和技能。对全市性的适应性岗位培训,由市总统一安排,分层次学习,采取调训和学院与区县局(产业)工会联办的方式进行,其它适应性培训内容可根据各单位工作实际确定。2002年由市总组织部、法律部、学院统一安排修改后《工会法》的学习。 9、国有大中型企业工会主席培训班。 根据市委组织部和市经委等要求,继续开展国有大中型企业工会主席工商管理培训工作,在培训中,要注意将工会工作的有关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与工商管理知识相结合,增强培训计划性、实用性。到2005年,国有大中型企业工会主席基本达到持有工商管理培训结业证书,更好地发挥工会组织在企业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中的作用。 10、国际合作培训班。 作为国际化大都市的上海工会,尤其在加入WTO后,要积极研究国(境)外工会工作。市总每年举办4—5期工会领导干部培训班,组织学员出国考察、进修,邀请国(境)外工会工作者、学者来讲学、交流,学习、借鉴他们成熟的经验和做法。 11、学历培训。 要积极创造条件,鼓励工会干部提高学历。在“十五”期间,市总机关干部研究生学历要达到20%,本科学历要达到50%以上。区县局(产业)工会也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目标,全面提高工会干部的学历层次。 四、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 1、考核激励制度 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把干部参加和完成培训任务的情况作为工作考核、干部评选先进和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之一。凡没有完成工会干部培训任务的工会,不能验收为合格职工之家和评选模范职工之家,工会干部不能评选为先进个人。要鼓励工会干部认真学习、岗位成才,对经批准参加教育培训的干部在学习(复习)时间、学费报销等方面采取优惠政策,对取得学历、学位或相关证书的干部,要做到学以致用,并按规定享受有关待遇。建立定期评比表彰制度,每年年底要求区县局(产业)工会对教育培训情况进行统计并报市总组织部,在“十五”期间召开二次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专门会议。“十五”中期召开一次,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进行交流、检查、推进,“十五”期末召开一次,对上海工会“十五”期间工作进行总结,评选、表彰“十五”期间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先进集体和个人。 2、点名调训制度。 上海市总工会根据本规划及实际情况,每年制定上海工会干部教育培训计划,明确培训任务、调训对象,落实培训时间和学校。对属调训的培训任务,各级工会应认真完成,选送工会干部参加全总和上海工会管理干部学院的培训。培训单位应将学员的培训情况及时反馈区县局(产业)工会。 3、目标责任制度。 上海市总工会成立由市总分管领导任组长,组织部、学院、研究室、办公室、财务部、机关党委、国际部、宣教部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上海市总工会干部教育培训领导小组,区县局(产业)工会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按照不同培训层次,分层负责。市总负责每年制定计划、安排进度,明确调训对象,与学院一起实施培训方案;区县局(产业)工会负责其它工会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各级工会分级负责,落实目标责任制。 4、办班归口审批制度。 继续实施《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加强工会系统办班管理的意见》,严格办班审批制度,明确市总组织部为办班归口管理部门。市总各部室举办工会干部、专业人员参加的各类培训班,应在每年年底前提出计划,填写统一表格,由组织部汇总报领导小组同意后,列入年度培训计划,下发正式文件予以公布,属调训项目的,由组织部与主办单位联合下发调训通知。 5、考核发证制度。 为确保学习培训质量,严格考核发证制度。凡没有达到应上课课时数,主办单位取消其考试资格,考试成绩不合格者,坚决不发证,并通知区县局(产业)工会。 五、充分发挥工会学院在工会干部教育培训中主阵地作用 1、发挥工会教育培训基地作用,扩大教育培训规模 工会院校是本市工会干部教育培训的主要阵地,根据全总“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会干部院校建设的决定”精神,市总工会要进一步加强对工会学院的领导,加强工会学院建设;区县局(产业)工会要支持工会学院办学,充分利用工会学院的教育培训资源,积极选送工会干部参加工会学院学习;工会学院要坚持正确办学方向,不断深化改革,努力提高办学效益和办学质量,扩大教育培训规模,力争年培训工会干部人数占全市工会专兼职干部的20%左右,认真完成工会干部教育培训任务,努力为提高本市工会干部整体素质作贡献。 工会院校基础设施的建设要与不断扩大的教育培训规模相适应,要努力开拓,在市总工会财力支持下,通过多途径筹集资金,扩大学院规模,5年内努力使学院自有占地面积达到4000平方米左右,(约60亩),生均设备不少于4000元,教学设备1000万元以上,教学用计算机不少于1台/8人,使学院成为集教育培训、理论研究、实践锻炼、咨询服务于一体的多层次、开放式、现代化的工会人才培养基地。 2、推进工会教育教材教法改革,提高教学培训质量 要根据工会干部的不同层次、不同类别,因人、因地、因时地有计划地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短平快”、全方位的工会教育培训,不断提高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注重学员能力培养,不断提高学员参与教学的程度,变被动学习为主动学习。 要根据工会干部教育培训的新情况和新要求,及时更新、编制工会干部教育培训主体班、专业班等方面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教材。学院要集中力量,组织编写高质量的《社会保障》专业教材,以适应教育培训工作的需要。 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添置现代化教育设备,改善教学条件,积极探索网上教育,通过电化教育、多媒体教学等途径,促进教学方法的不断更新,进一步提高工会教育培训的质量和实效。 3、深化院校用人机制改革,建设高素质师资队伍 “十五”期间,工会学院要通过不断深化人事制度、分配制度等方面的改革,加快建设高素质的干部教育师资队伍。要通过引进和培养等多种途径,形成工会学、社会保障学、劳动法学、劳动经济学、中外工运比较等方面的学术带头人和以中青年骨干教师为主体的工会干部教育师资队伍。要不断改善教师队伍专业结构和知识结构,五年内专任教师中高级职称教师比例不低于15%,专职教师本科以上学历100%,硕士以上学历教师比例不低于35%,“双师素质”教师比例不低于50%;70%以上教师能自行制作多媒体课件并使用多媒体教学手段进行教学。要把“工会学”专业、“社会保障”专业等具有工会特色的学科提升为本科教育,更好地为提高工会干部文化学历服务。 要通过建立聘用机制,在用活师资人力资源上下功夫,充分发挥社会师资资源库的积极作用,建设一支相对稳定的高水平兼职教师队伍,聘请国内外工运专家、社会知名学者等专门人才担任兼职教师,兼职教师数比例不低于专职教师数的10%。努力形成工会教育专兼职教师优势互补、协作配合、理论联系实际的良好局面,使工会教育工作水平上新台阶。 六、切实加强对教育培训工作领导,确保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各级工会要把工会干部培训工作作为一项战略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充分认识教育培训工作重要性。在制定工会发展规划、研究重点工作时,把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作为加强工会自身建设、提高工会工作水平、发挥工会积极作用的一项重要内容,同步考虑、统筹安排。 区县局(产业)工会要根据《2001年—2005年上海工会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结合各自情况,制定实施意见,报市总组织部备案。要建立健全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加大工会干部教育培训经费的投入,并逐年有所增加,保证工会干部教育培训所需专项经费。 市总组织部和区县局(产业)工会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对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实行归口管理,要把规划、协调、监督、检查、指导、服务,作为自己的主要职责,要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促进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健康发展。 上海市总工会 二○○二年一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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