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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安区总工会为工会干部培训开出“大菜单”
  为加强工会自身建设,培育一支适应时代发展需要的工会干部队伍,静安区总工会结合今年的工作实际和需求,按照三个原则确定年度工会干部培训思路,力求培训项目及内容覆盖应知和应会,培训计划务实且可操作性。
  一、注重实用性原则。区总工会把工会干部培训课程分成三大类。第一类是围绕完成重点工作开设的培训课程。主要有《工会法》与工会组建、签订集体合同及工资集体协商实务、《公司法》与企业民主管理等。第二类是了解政策法规,解决工作中碰到的实际问题的培训课程。主要有国企转改制有关政策法规、促进就业与劳动用工政策、社会保障相关政策等。第三类是规范工会运作,推进工会工作的培训课程。主要有经费收缴及规范化建设、工会财务业务知识培训、经审干部培训、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等。
  二、注重适用性原则。区总工会以菜单式列出一系列培训课程,在规定必修课程外,还列出自选课程,工会干部可以各取所需,缺啥补啥。同时,针对街道、企业和机关事业的工作性质的不同,工会干部在选择培训课程上也可各有不同,街道工会干部可侧重于工会组建、签订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等方面的培训。企业工会干部可侧重于国企转改制有关政策法规、《公司法》与企业民主管理、社会保障相关政策等方面的培训。机关事业工会干部可侧重于工会业务知识培训、形势任务及文明礼仪等方面的培训。
  三、注重共享性原则。区总工会组织的培训工作,不包办独揽,自我循环。而是充分利用各方面资源,邀请市、区有关部门有关专家进行授课,让广大工会干部能够学得更多,学得更实,了解更新的相关信息和知识。在做到培训共享性的同时,还注重培训的互动性。在课程设置上,安排“如何当好基层工会主席”的工作交流,做到相互学习、相互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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