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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贤区总工会为女农民工“特殊利益”添保障

  为切实维护女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加大对女农民工的服务力度,近日奉贤区总工会制定了《关于组织来奉女职工妇科疾病筛查的暂行规定》。

  规定明确在奉贤务工一年以上、本人是工会会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已婚女农民工可以参加区总工会开展的妇科疾病筛查。妇科疾病筛查每两年组织一次,每人每次标准为18元,其中企业行政承担10元,区总工会补贴8元。规定要求区内各级工会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对本地区和本单位的女农民工进行一次调查摸底,及时掌握筛查结果,加强跟踪服务,对筛查中发现患有大病重病者,及时协助治疗。

 来源:市总女职工部、奉贤区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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