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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总工会开展女职工特殊利益专项集体合同履约情况调查

  日前,普陀区总工会就“女职工特殊利益专项集体合同履约情况”进行了调查。区总工会对全区279家单位的3000名女职工进行了问卷调查,并召开了座谈会,对部分单位党政工干部进行了个别访谈。调查显示,女职工劳动合同整体签订率达87.5%,非公有制企业女职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较低,仅为73.8%。被调查单位中96.7%的企业签订《集体合同》,并将有关女职工的利益写入《集体合同》中;有90.2%的企业签订有《女职工特殊利益专项集体合同》。《集体合同》中关于女职工权益保护条款和《女职工特殊利益专项集体合同》的落实情况分别达到80%和75%,并且有86.8%的女职工对所在单位工会女职工组织情况知晓。82.6%的女职工享受过“四期”保护待遇,67.5%的女职工每两年能够进行一次妇科体检。调查中也发现,女职工文化素质较低,缺乏法律维权意识,一些女职工“四期”保护得不到落实,生育保险覆盖面低等问题。解决这些问题,需要重点加强对企业特别是非公企业经营者有关女职工权益维护的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女职工的自我维护意识,加大对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履约的监督检查力度等。

 来源:普陀区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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