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长宁区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区劳动监察大队、区妇联联合开展保障女职工权益专项检查活动,针对公办医院、民营合资医院、民办学校、出口纺织品加工企业及中外合资企业等8家用人单位执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劳动合同签订、女职工二年一次妇科检查等情况进行检查。区总工会强调,要进一步加大妇女劳动保障法律的宣传力度,增强用人单位保障女职工权益的法制意识,确保女职工依法享有的特殊权益不受侵害,促进劳资关系的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