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国务院公布《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为更好地宣传贯彻《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和《上海市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全社会营造关爱女职工良好氛围,5月10日,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黄浦区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举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宣传咨询活动,“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林志祥、市总工会女职工法律志愿者代表、12333劳动保障咨询电话和“16840999女职工劳动权益(心理)求助热线”接线专家以及妇幼保健专家等,现场开展宣传咨询,为女职工劳动权益和特殊利益方面的问题进行答疑解惑,吸引许多女职工前来咨询。活动现场,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还将万余份《女职工劳动权益和特殊利益宣传手册》向女职工发放,帮助广大女职工了解法律法规,增强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的能力。市总工会副主席、女职工委员会主任汪兰洁到现场与前来咨询的女职工亲切交谈并慰问宣传咨询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