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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行政化”利于工会拓展社会功能

周智强

解放日报报业集团党委副书记

  长期以来,在计划经济和“单位制”的惯性影响下,我国的社会组织一方面量小面窄,远远不能满足社会的需求,另一方面,既有的社会组织主要依托行政力量,主要是党政力量和相关资源加以推进并发挥作用,比如工会就是行政主导型的社会组织。历史地看,这一格局的形成有其合理性,也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优势和独特作用。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特别是“单位制”淡出,“社会人”日益呈现多元多样的结构特征,在许多领域和人群中,行政力量力有不逮,同时人们自主发展的空间又十分有限,仅仅依靠行政力量去推动社会组织的发育发展,已难以适应新环境新要求。因此,把“社会”的特性还给社会组织极其紧迫。当前,尤其要使社会联系面广、黏结度高、辐射力强的枢纽型社会组织加快去行政化进程,真正形成社会化的组织功能、载体功能、服务功能,在党和政府与群众之间、党和政府与社会组织之间、社会组织与社会组织之间起到桥梁和纽带作用。

  在社会化转型中,工会组织如何体现和发挥枢纽型社会组织的功能作用,事关工会组织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社会地位和影响力。应该看到,去行政化以后,工会组织的地位不是低了,而是更强了。这是因为依附于行政力量的工会组织,往往局限在“体制内”,工作半径难以扩展、延伸、覆盖到更广的其他社会领域,对于相关的社会组织也难以形成影响力。转向并定位于现代枢纽型社会组织,工会组织就能够延伸、拓展社会化功能,在对同类别、同性质、同领域社会组织的发展、服务、管理工作中,在政治上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在文化主要是价值理念上起到引领带动作用,在组织上起到孵化培育作用,在资源上起到集约整合作用。

  但是,去行政化以后,原先依靠党和政府所获得的政治、经济、文化等资源从哪里来?这里有一个怎样理解“去行政化”的问题。去行政化,其实有着多重含义,既包括不是不要党的领导和政府的监管作用,而是要改变行政部门直接命令或干预工会及其相关社会组织具体事务的领导方式,通过原则领导、方向引领等间接手段,放手让工会及其相关社会组织独立开展工作;也包括不是简单地通过单一行政划拨的方式提供经费等资源,而是形成多样化的筹资渠道,比如行政支持、民间资助、会费缴纳、政府购买服务等;还包括取消行政级别,打破等级观念,平等地吸引和注入社会要素,更多地通过社会协同和群众参与,实现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强调去行政化,就是要突出工会组织的社会内涵和功能,多在拓展社会功能上做文章,而不是围绕行政力量、行政资源“等、靠、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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