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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浦区非公企业党工共建创先争优工作情况调研

  伴随着杨浦城区转型的不断推进,区域内非公企业发展迅速,非公企业职工比重不断提升,截至2011年9月底,全区共有工会会员17.2万人,其中非公企业会员13.9万人,占会员数的81%。非公有制企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满足人民多样化的需要、增加就业、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中起着积极作用。如何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开展党工共建创先争优、通过“党建带工建、工建服务党建”彰显工会组织的重要作用,是近年来杨浦各级工会组织在认真探索、回答的重要问题。为此,杨浦区总工会组成专题课题组,通过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个别专题访谈等形式开展了调研,相关情况汇总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11年9月底,杨浦区现有已建工会中非公企业共计6114个,分布在7个大学国家级科技园和12个地区(镇)以及区级经济园区。本次调研主要在有关大学国家级科技园和12个地区(镇)总工会进行。对150个非公企业开展了问卷调查,收回有效问卷143份;召开了3个地区(镇)行业工会主席座谈会,分别对7名企业党支部书记、工会主席和地区总工会专职副主席进行了专题访谈。

  问卷调查材料显示:

  从企业的所有制结构看:私营企业是主体,占被调查企业总数的88.8%;外资企业占7%;多元投资企业占4.2%。

  从企业职工数看:职工数50人以下的企业占比55.2%;职工数100人以上的占25.2%;职工数51-100人的占19.6%。

  从组织建设情况看:被调查企业全部建立工会组织,组建率达100%;97家企业建立了党支部,占企业总数的67.8%。

  从党工共建情况看:党组织和工会在日常工作中相互推动、协调发展的有98个单位,占总数的68.5%。69个工会向党支部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占总数的48.3%。34个党支部书记兼任工会主席,占总数的23.8%。

  二、开展党工共建、创先争优活动的做法

  通过分析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和个别访谈等掌握的情况,杨浦区非公企业的党工共建、创先争优工作主要体现在:

  1、党组织“三带”为抓手,推动工会组织创先争优。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是做好新时期工会工作的根本保证。近年来,杨浦区在党工共建、创先争优中,各级党组织一是从思想上带,提高非公企业职工思想政治水平。各级党组织充分发挥思想工作上的优势,带领同级工会组织深入开展党建带工建、创先争优活动,不断提高职工群众的思想政治水平。企业基层党组织在组织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开展活动时,吸收工会干部和优秀职工参加,及时向职工群众传递党和国家的声音。调研反映,有21%的企业党组织每月邀请工会干部、优秀职工参与活动,活动内容主要包括党史、政治、法规等理论知识学习及全体党员会议、组织生活会、党课等;10%的企业党组织帮助支持工会每月开展活动,活动内容主要包括体育、文艺活动及观看电影、参观展览。二是从组织上带,提高非公企业工会覆盖率。面对非公企业的迅猛发展,杨浦区党工共建着力于与经济工作的同步推进,企业发展到哪里,党组织就延伸到哪里,工会组织就建设到哪里。各街道(镇)党的组织部门及时向工会通报未建会非公企业有关信息。调研反映,26.2%的企业工会是在党建工作带动下建立起来。三是从工作上带,提高非公企业工会工作水平。各街道、镇党组织在部署考核非公企业党建时,将工会工作纳入其中。党组织教育引导职工关心企业生产经营的重大问题,特别是当企业经营出现重大困难时,发挥党组织的优势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帮助企业度过难关。同时发展基层民主,积极推进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建立,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调研,80.4%的党组织积极参与涉及职工的重大决策制度的讨论、协商、调研,并广泛听取党员和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五角场商区企业党支部建立后,开设党员义工服务站,受到市民好评。对此,工会及时宣传发动,数十名优秀职工踊跃报名参与,拓展服务项目,扩大了义工服务的能力和影响力。

  2、工会组织以“四联”为平台,创先争优有作为。工会是党领导下的职工群众自愿结合的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工会工作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党工共建、创先争优中,工会同样发挥着重要作用。一是组织覆盖联动,夯实基层基础。在区的层面,杨浦区总工会与区委组织部、区社会工作党委共同形成了在非公企业中开展党工共建的有关规定,明确各自任务,机制上保证工作的开展。各地区总工会和区行业工会都与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工作制度、入党积极分子共同教育培养制度等。地区行业工会干部走访企业时,党建工建情况一起摸,对企业内未建有党组织的党员,指导他们到党员服务中心转接关系,并向党的组织部门通报情况。调研反映,69家非公企业工会定期向党组织推荐优秀职工作为入党积极分子,2009年以来,共推荐入党积极分子186名,其中50名已正式入党。二是服务职工联动,解决职工急难愁。每年杨浦区各行业工会和地区总工会在部署解决困难职工急难愁问题时,都主动向党组织汇报,同有关部门沟通,形成共同解决职工生产生活困难的合力。各企业工会与党组织一起实施,每年都解决一批帮职工解难事。调研反映,58.7%的非公企业党工共同开展帮困送温暖及志愿者服务工作;53.1%的非公企业党工共同组织职工文娱活动。有效弥补党组织有人无资金、工会有资金缺人手的缺陷。三是维权维稳联动,维护职工权益。在杨浦区,区总工会与区信访办、区人保局等部门达成共识,在区级层面建立职工维权维稳工作协调联动机制,明确任何一方在获取群体性、突发性劳资矛盾信息后,应在第一时间通报各方,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第一时间了解情况,第一时间协调处理的基础上。在街道(镇)和区有关委办局以及经济园区也建立了工会和有关方面组成的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在遇突发性、群体性劳资纠纷时,该组织扮演当好第一知情人、第一报告人的角色,确保各类纠纷不出厂区、不出园区、不出社区。四是干部队伍联动,增强工作实效。区总工会与区委组织部联合发文,明确区各有关部门和街道、镇总工会干部配备管理的规定,在国资委等部门建立健全工会组织,配强工会干部。街道(镇)党工委副书记兼任地区总工会主席,另配一名正科实职专职副主席。全区各有关部门和街道、镇都做到工会组织健全,干部配备到位。同时根据非公企业主要集中在街道(镇)的实际,在全区推行街道(镇)为单位,建立地区行业工会建设,组建56个地区行业工会,配备专职工会主席,在地区形成总工会、行业工会、企业工会三级工会管理体制。一批行业工会主席既是开展工会工作的生力军,又在服务非公企业党建中扮演重要角色。调研反映,56名行业工会主席中,33人在党组织中任职,占总数的59%。

  三、非公企业党工共建、创先争优工作中需要解决的问题

  党工共建、创先争优在推动工会工作创新发展,服务党的建设上起到了很好的作用。根据调研走访,我们也看到三个问题影响着非公企业党工共建、创先争优工作的开展。

  1、思想认识有偏差,认为党工共建就是党工负责人“一肩挑”。党工共建、创先争优是一个系统的工程,党工负责人是实施党工共建、创先争优主要组织者。党组织书记与工会主席一人担任仅是党工共建的形式之一,二者不能等同。当前,一些同志片面强调并推行党工负责人“一肩挑”模式。由于非公企业党组织负责人和工会主席均为兼职人员,除了党、工工作外,普遍还负责某方面行政工作,且非公企业党工工作人手紧缺,“一肩挑”给一些非公企业党组织负责人或工会主席增添较大负担,不利于工作的推进。

  2、规模企业没有专职企业党工负责人,工作难落实。调研中,一些非公企业明确表示“一肩挑”具有一定优势,可以汇集党组织和工会双方资源,合力推进工作、服务职工群众;一些非公企业明确表示“一肩挑”具有一定缺陷,不利于工作开展。两种不同的意见,在于是否有专职的党工工作者,调查反映:有一定规模,并且非公企业业主重视党工工作,配备专职党工工作者的,党工负责人“一肩挑”,党工工作有声有色,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否则,无专职党工工作人员,特别是有一定规模的企业,党工负责人兼职的矛盾,再增加“一肩挑”“担子”,必然会力不从心,影响工作的落实。因此,党工负责人“一肩挑”的模式不具有普适性,而应分情况区别对待。

  3、非公企业党工工作者素质与日益提高的工作要求存在差距。面对党工工作不断提高的要求和各项知识的迅速更新,一些非公企业党工工作者表示自己难以跟上步伐。某非公企业党支部书记兼工会主席表示,“党的工作政策性、组织性较强,看看报纸和文件基本可以解决;但工会工作操作性较强,职代会、工资集体协商等对程序要求很高,加上自己不会浏览网页,所以难以准确掌握”。从工会干部培训体系来看,体制内工会干部通常可以进行岗前培训、具体业务培训,但非公企业工会主席难以参加上级工会组织的各类培训,对业务知识了解普遍不足。

  四、进一步深化非公企业党工共建、创先争优工作的建议

  深化非公企业党工共建、创先争优是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保证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实施,引导非公经济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密切党与非公经济职工群众的血肉联系,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的必然要求;是新时期加强党对工会的领导,充分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的必然要求。建议从四个方面加以推进:

  1、工作同步谋划,提高工作效率。明确区和街道(镇)党组织与工会组织对非公企业的党建工建工作同步规划、同步制订实施方案,确定工作重点及工作目标。在制订年度工作计划或单项工作计划时,及时沟通,做到党的工作与工会工作同步部署、同步检查、同步考核。工作中把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与创建满意工会有机结合起来,工会利用支部内网扩大工会工作的影响,做到目标同步下达,有机结合相互促进。明确对已建党组织但未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由党组织负责做好工会组建工作;对已建工会组织但未建立党组织的要积极筹备建立党组织,对尚不具备建党组织条件的企业,可明确由党员工会主席或其他党员作为党建联络员,发现、培养、推荐优秀职工入党,为企业党组织的建立创造条件;对尚未建立党组织和工会组织的企业,要在筹建党组织的同时,同步筹建工会组织;或由上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牵头先组建工会组织,再筹建党组织,合力推进企业党工组织的组建工作。在组织形式上,可以采取独立建、联合建等不同形式,优化组织设置。

  2、阵地同步建设,提高服务能力。非公企业党工组织相互配合,加强工作交流,做到工作共同研究,党员活动室与职工之家活动同步思考,实现工作资源优势互补。有条件的非公企业建立具有一定规模的党员活动室和职工之家,规模较小的、场地紧张的建立一室多用的学习娱乐阵地。明确企业党工组织要相互配合,加强工作交流,做到工作共同研究,党员活动室与职工之家活动同步思考,工作经费上探索实行共用共享机制,工会工作经费可用于党建工作,党建工作经费可用于工会及职工活动,实现工作资源优势互补。

  3、班子“双向进入、交叉兼职”,提高领导能力。在企业党工组织班子配备上,要积极推进规模企业配备专职党工负责人,并实行党组织书记和工会主席职务“一肩挑”。没有条件配备专职党工负责人的,根据干部队伍的实际,实行“双向进入、交叉兼职”的办法,不是业主的党组织书记或副书记且符合《企业工会主席产生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的,可通过选举兼任工会主席,党组织成员通过选举兼任工会委员或分工会主席;工会主席、委员或分工会主席是党员的,也可以兼任党组织的书记、副书记或委员等职务,实现企业党工组织人力资源的整合与优化。

  4、培训同步推进,提高干部素质。区总工会要与区委组织部、区社会工作党委联手完善党工干部培训体系,结合新颁行法律法规、时政热点、具体业务操作,每年年初制定干部培训计划,推动各级基层工会主席、党组织负责人培训工作。在区级层面上,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由区总工会组织人事部牵头,区总工会各部室负责,制定年度培训计划、统筹安排培训时间、共同实施培训项目。区总工会将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作为全年重点工作,纳入工会工作年度考核目标。细化培训项目,把握培训进度,加强对各级工会干部尤其是新任工会主席的岗位资格培训,做到当年到任、当年培训;党组织负责人培训由区社会工作党委具体负责制定计划,统筹安排,并将培训工作纳入年度考核体系。具体到培训内容上,区总工会与区社会工作党委沟通协调,相互完善。在街道(镇)层面上,综合党委和地区(镇)总工会具有良好的共同培训机制,每年邀请党工工作专家、学者对党工工作者进行培训,共同提高党工负责人的能力,在党工共建、创先争优中发挥重要作用。

  

  

 来源:杨浦区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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