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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启动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监督调研重点检查四方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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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6日,市人大内司委举行《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监督调研动员部署暨培训会。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即日起至2017年,市人大内司委将对本市企事业单位执行《条例》情况进行监督调研。首批接受监督调研的有黄浦、船舶工业公司等12个区县和产业集团。

  随着本市改革的不断深化,一些企业的关停并转迁等必然带来劳动关系的深刻调整和矛盾冲突。监督调研活动旨在推动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进一步落实职责,切实解决法规实施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推动企事业单位严格按照法规要求规范建制,切实发挥职代会制度在推动企事业单位持续发展、维护职工权益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进一步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薛潮表示,本次监督调研将突出问题导向,结合市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调研检查,持续三年分步、分片进行。重点监督调研四方面的内容: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作为《条例》执法主体,在推进职代会建制、深化国有企事业单位职代会制度、规范非公有制企业职代会运作等方面,特别是针对拒不建制、职代会制度运作不规范等侵害职工权益的行为,是如何行使指导、监督职责的;全面深化改革给劳动关系和职代会制度带来哪些影响和挑战,企事业单位在运用职代会制度推动改革平稳进行和职工队伍总体稳定、发挥职工代表主体地位和提高职工代表素质能力、推进劳务派遣人员参加职代会和解决劳务派遣人员与正式职工同工同酬等方面,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有何对策和建议;在建立完善集团职代会、妥善处理多级职代会关系以及运用区域性、行业性职代会覆盖暂不具备单独建制条件的非公有制小微企业,整合各方力量推进其规范运作等方面,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各区县总工会对《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的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整改意见书、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处理建议书的运用情况,实践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通过监督调研,要督促政府和社会各方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督促分类推进职代会制度规范化运作,坚持长期监督、阶段突破。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司委主任委员沈志先部署监督调研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司委副主任委员史秋琴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司委副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徐季平主持会议。市厂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兼市厂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市总工会副主席杨永平作了“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介绍及《条例》解读的培训。部分市人大代表和有关专家学者,市厂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络员,区县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总工会、国资委、教育、卫生、人社局、社会工作党委以及部分产业集团行政、工会的领导共140余人参加会议。

 来源:市总民管部、市总新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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