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危济困 抑恶扬善 是她神圣的天职 或许我不是最好的 但我却是最诚的 或许我不是最优秀的 但我却是最负责的 无论您来自何方 也不论您身份如何 我将用心血与智慧 给您以慰藉与希望 ——摘自一位律师的宣言 申工社与未来的工会公职律师们共勉 这也是我的愿望。希望自己快点涨姿势,和伙伴们一起加入公职律师队伍。 3月13日上午,上海工会法律专业知识第一期培训班开班啦!100名来自市总工会、各区县工会、各乡镇街道工会的一线工会干部抢得先机。社长探营获悉,预约报名参加此培训的人数已达300。 这是继上周,全体机关干部全员开始“三法三条例”(劳动法、工会法、劳动合同法,上海市工会条例、上海市集体合同条例、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的培训后,市总工会的再次发令:40岁以下的机关干部要同时参加这一涉足更多更广的专业知识的培训,更鼓励全市工会干部通过学习参加公职律师的大考,同时还出台了《公职律师三年助推计划》。 工会系统,为啥要高调、高频进行法律培训? 1、国家大局 ——习近平总书记说: 领导干部在依法治国方面存在的种种问题:一是不屑学法,心中无法;二是以言代法,以权压法;三是执法不严,粗暴执法;四是干预司法,徇私枉法;五是利欲熏心,贪赃枉法。 结果:这些问题影响了党和国家的形象和威信,损害了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领域的正常秩序。 2、工会大局 ——市总工会洪浩主席说: 工会干部存在:一是尊法不足,二是学法不多,三是守法不严,四是用法不够。 结果:不敢理直气壮地为职工说话代言,普遍存在“本领恐慌”的现象,对工会的形象造成负面影响,习惯于用行政方式开展工作。 工会干部,何以趋之若鹜地赶考? 身为工会工作者,身为一份职业的担当者,如果没有充分认识到“法定职责必须为”,一定程度上就是失职渎职。如果“本领恐慌”,如何面对自己的工作服务对象,如何完成、挑战自己的职场? 我们的目标:建一支50至100人的公职律师队伍 力争至2016年底,各区县总工会及其职工法律援助中心至少有1名公职律师,并指导1个以上乡镇街道配备工会公职律师;至2017年底,初步建立起一支50至100人规模的工会公职律师队伍。 公职律师,该有怎样的担当? 洪浩定义: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动工会工作—— 立法参与,促进涉及职工权益和工会活动的各项立法更加科学、更加民主; 通过与政府协调和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保证涉及职工利益的各项决策公平公正; 推行工会“两书”、重大典型劳动违法案件曝光和公开谴责制度,督促企事业单位依法履行法定义务; 依法健全会籍管理、工会活动、工会经费和财产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 这些关键时刻,都需要我们以扎实的法律知识作为底气和依靠。 法律专业知识第一期培训班 授课时间:每周五、六两个全天 学时:半年 班长:市总工会副主席侯继军 组织委员:市总工会组织部部长桂晓燕 学习委员:市总工会办公室主任李卫军 生活委员:市总工会经济工作部部长丁巍 课目概述: 法治理论、宪法知识。 民法、刑法、行政法等具体法律。 国内法、国际法。 学训分享: “古今之成大事业、大学问者,必经过三种之境界。”习近平同志在中央党校2009年第二批进修班暨专题研讨班开学时讲话中以王国维提出的“三种境界”(王国维《人间词话》)学习:“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此第一境也;“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此第二境也;“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此第三境也。 |